班级奖学金积分评比制度

发布时间:2013-02-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增强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加快校园文明建设,培养合格的林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班级奖学金积分以班级为单位,在全校所有班级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奖优罚劣,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以全校所有学生的奖学金为总金额,在量化考核指标下,计算分值,排出名次,确定各班级奖学金等级、名额,各班级依据统一评比条件进行评比,将评比结果公布后,上报学生科,经批准后方可发放。班级奖学金积分由班级管理积分和学习成绩积分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一学期为一评定周期。

(一)

1、学期管理积分= ,学期管理积分有负值时,同时将学期管理积分增加最小负学期管理积分的绝对值;

2、 ,即以所有班级平均人数为标准,每增加或减少5人,系数增加或减少0.02;

3、当 >0时,“ ”中的“±”取“+”号,反之,取“-”号。

(二) (实践课程的优、良、及格、不及格分别按85分,70分,60分,45分折算);

(三)班级奖学金积分=班级管理积分+学习成绩积分。

二、班级考核积分的考核依据及标准

(一)出勤

出勤率在95%以上的病事假不扣分。出勤率低于95%的病事假,超出部分按下列办法扣分:

1、4天内,由班主任批准,每节次/人,扣除班级积分1分;

2、超过四天者,由学生科科长批准,每节次扣除0.5分;

3、超过10天者,由主管校长批准,每节次扣除0.25分;

4、超过20天者,由校长批准,每节次扣除0.1分;

5、超过50天者,可予休学或令其休学,不再扣除班级奖学金积分。

旷课,每节次/人,扣5分。每请假或旷课1天按实有节次计算(两操、晚自习、第二课堂各按一节次计算)。

(二)纪律秩序

包括早操、课间操、上课、自习、各种集体活动等。根据班级的纪律秩序情况,评定结果为优、良、中、差、极差五个等级,积分分别为2、1、0、-1、-2分。

(三)卫生

包括教室、环境区的打扫和宿舍卫生的保持状况,学校、学生科、学生会定期、不定期检查、评定。评定结果分优、良、中、差、极差五个等级,宿舍和环境区积分分别为2、1、0、-1、-2分;教室积分分别为15、10、0、-10、-15分。具体按《榆林林校校园卫生奖惩细则》执行。

(四)安全常规检查

1、按安检条例规定,若有不按时熄灯、不按时作息、大声吵闹影响他人等行为,不按规定按时关窗子、锁门者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积分1分。

2、在校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到水库游泳者,每人次扣除班级积分20分。

3、其它安全隐患,经管理者督促排除不力者,视情节扣除班级积分5分。

(五)文明修养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次扣除班级积分1分。

(1)、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剩饭等;

(2)、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翻越绿篱等;

(3)、公共场所集体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如:大喊大叫、插队、拥挤、穿拖鞋、背心等;

(4)、无有效证件,上课期间私自留宿者;

(5)、不佩戴标志卡以及在封闭管理中的其它违规行为;

(6)、课堂睡觉,做小动作或与课堂无关的事,抄袭他人作业,不认真学习、影响别人学习。

2、染异发、抽烟,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宿舍内烟头罚款5元/个;教室内烟头罚款10元/个;宿舍内有明显抽烟迹象,拒不承认的扣5分,罚款10元;教室内有明显抽烟迹象,拒不承认的扣10分,罚款20元。

3、酗酒、夜不归宿,聚众在教室玩牌,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0分,并处罚款50元。

4、随地小便,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0分,并处个人罚款20元;随地大便,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0分,并处个人罚款100元。

5、翻越校园围墙,扣班级积分10分。

6、在宿舍、教室内开乡友会、过生日,打球等影响他人的行为,以及乱烧杂物、乱写乱画乱刻、乱接电源等行为,视情节及后果扣班级积分2—5分。

7、其它一般违纪和不文明行为,视情节和后果,扣班级积分1—5分。

(六)重大违纪及责任行为

1、赌博,每人次扣除班级积分20分,组织者扣除积分30分,提供场所班级扣除班级积分20分;首次参加赌博者并处罚款100元,组织者罚款200元,提供场所班级处罚班费50元;再次参与者,并处200—500元罚款,提供场所者处100—200元罚款,积分扣除加倍。

2、偷盗行为,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0分,除返还所盗财物外,并处所偷盗财物金额二倍罚款。

3、破坏公共财物,扣班级积分20分,并限期修复,恶意破坏者,并处所破坏财物金额二倍罚款。

4、打架斗殴,主要责任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0分,协从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0分。

5、重大责任事故,如失火、溺水等。每发生一次扣班级积分50分。

6、考试作弊,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5分。

7、考勤作弊,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科任教师未在教师日志上签名,每次扣班级积分5分;

(2)科任教师反映考勤者不如实填写,每次扣班级积分10分;

(3)班主任不签名,扣班级积分10分;

(4)模仿科任教师或班主任签名,每次扣班级积分10分;

(5)涂改教室日志,每处扣除10分,并加扣涂改后增加的积分。

8、不按时报送教室日志等考勤表,每次扣班级积分20分。考勤表因个人原因遗失者,扣班级积分100分,请假或参加公益活动必须持班主任签字正规假条或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并将其粘贴于当日教室日志上,否则以旷课论处。

9、在各种活动中集体舞弊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0分。

10、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学生会承办、协办),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0分。

11、其它重大违纪行为视情节及后果,对照前10款扣除积分5—30分。

(七)文体活动:包括各种体育比赛、文艺活动、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

1、学校组织的活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班级积分30、25、20、10分;获个人一、二、三名,优胜奖者,分别加班班级积分6、5、4、3分;破纪录按相应等次2倍给班级加分。

2、科室组织的活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班级积分20、15、10、5分,获个人一、二、三名、优胜奖,分别加班级积分5、4、3、2分。

3、学生会及各社团组织的活动,获集体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班级积分15、10、5、3分,获个人一、二、三名、优胜奖,分别加班级积分4、3、2、1分。

4、参加校外活动者,每人次加1分,视获得奖励等级情况分别加12、8、6、4分。

5、在各项活动中,未按规定人数参加,每缺一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

(八)重大成绩和突出表现

1、一周内无违纪(指第二款(四)、(五)、(六)条所规定的行为)的班级,加5分。

2、一周内出满勤的班级加5分。

三、奖学金评定及发放原则(见《陕西省榆林林业学校教育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四、附则

1、班级奖学金积分的评定,是评定先进集体的依据之一。有重大违纪(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的班级不能评定为A类班级。

2、各班级奖学金不能平均发放,而应对个人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

3、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4、本制度从二○○七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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