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学生后继教育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02-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违纪学生后继教育管理,是巩固纪律处分成效,增强违纪学生悔悟决心,强化违纪学生弃旧图新信心,促其最终转化的必要措施,为确保其成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受通报、罚款处理的学生,按班规班纪规定,由班委会负责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

二、凡受警告处分的学生,责令其在班会上做检查,并提出书面保证。由班级确定负责同学,并按其保证监督帮助,每周将其改正表现向班主任汇报。作为处分期满后,是否撤消处分的依据。

三、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均须在学校大会上做出检查,接受帮教人员的批评教育,提出书面保证,参加违纪学生后继强化教育班。

四、违纪学生后续强化教育班单独开班,与学生家长签订违纪学生后续强化管理协议,实行指导员制,准军事化管理。

五、指导员由懂军事训练,善管理的老师担任、由保卫科与学生科确定,待遇为普通班主任的双倍。

六、违纪学生后续强化教育班培训周期为1-5周,培训期间的活动由指导员与保卫科和学生科协商决定,学习期满,由指导员与保卫科、学生科进行评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跟下学期学习班继续学习。参加培训的学生,每人交纳保证金500元,后继教育费500元。

七、凡受记过处分的学生,除按本规定第三至第六条条执行外,由班委会指定负责同学负责观察了解,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本人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由班主任视其悔改情况,给予督促帮助。

八、凡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除按本规定第三至第六条执行外,由学校确定1-2名帮教人员,确定帮教措施,专门负责对其实行帮教。帮教人员由学生科、保卫科、教务处、就业中心、成教科、团委和党办科级干部组成。

九、违纪学生后继强化班由学生科负责管理。

十、班主任每半月就本班违纪学生后继教育情况向学生科汇报一次,学生科每一月就违纪后继教育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主管领导应注意抽查违纪学生后继教育情况,并视情况给予督导。

十一、帮教人员,班主任,各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对于违纪学生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要一视同仁,给予关心和及时解决,为后继教育创造良好的工作前提。

十二、违纪学生经帮助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期满后,根据班主任、指导员及帮教人员的建议和意见,经研究可撤消处分。

十三、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二○○七年九月开始执行。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刘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