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公寓开放时间按照《榆林林校中专部作息时间表》执行。

二、不按规定进出公寓者须到值班室登记,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将酌情处理。

三、学生上课、自习期间,一律不允许在公寓内逗留,如确因病留宿,应持班主任批准假条,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方可留宿。

四、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家长会见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在接待室与学生会面。如确需进入学生宿舍,必须征得公寓值班人员同意。

五、任何人不准在公寓随意留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科批准、登记后方可。私自留宿者按严重违纪论处。

六、机动车辆谢绝入内。

七、严禁在公寓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

八、保持公寓内、宿舍内卫生,不得乱扔废物。保持床铺干净整洁,无书籍或杂物堆放。保持墙壁无污迹,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地板干净不堆放垃圾,值日认真负责。

九、学生宿舍统一要求张贴宿舍一览卡、宿舍值日一览表、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床柜及其它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整洁、流畅自然;窗帘壁画色泽清亮、美观大方,体现特色。

十、晚休熄灯后,严格清查宿舍人员,对夜不归宿、擅自离校者详细登记,及时汇报。

十一、公寓管理人员根据本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详细登记,及时汇报,每不履行职责一次,扣除月工资的百分之一到十,学期内三次不履行职责者,予以解聘。

十二、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二○○七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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