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3-01-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榆林林校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规。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维护集体荣誉。

4、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

5、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7、诚实守信,明辨是非,有错就改。

8、保护环境,珍惜资源,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讲究卫生,生活俭朴。

9、自尊自爱,克服困难和挫折,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远离毒品。

10、尊重外宾,维护国家尊严。

二、榆林林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响应国家号召,关心国家大事,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仪表庄重,和谐文雅,不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不烫、染头发,不穿拖鞋、背心进入公共场所。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坚持锻炼身体。

4、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5、生活有序,情趣健康,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看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与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7、爱国守法,明理守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在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举止得体。

2、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对外宾以礼相待。

3、尊重教职工,见面主动问好,回答老师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4、同学之间团结合作,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主动做自我批评。

5、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6、未经他人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进入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

7、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时要道歉。

8、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应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按时到校,不早退不旷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教师致敬,下课时,请教师先行,因故迟到,应向老师报告。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3、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阅读、收听、收看新闻。

4、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学校、班组组织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5、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教室的安静,不在校园内、教室和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6、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借用公物按时归还,损坏东西主动赔偿。

7、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得私接电源,违章用电,服从管理。

8、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9、遵守实验、实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违章作业。

10、服从公寓管理,未经需可不得留外人住宿,不得在外留宿。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生活有序,作息有规律。

2、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衣物,书籍、用品,自己的事自己做。

3、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4、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5、尊重、倾听父母的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告诉父母,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6、外出和回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得在外留宿。

7、尊敬、体贴、照顾长辈,长辈呼唤及时应答,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当自己的意见没有被父母和长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1、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2、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维护乘车秩序,举止文明。乘车及时购票,上车自觉排队,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争抢座位。

3、购物购票要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拣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或交公。

4、爱护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庄稼、花草树木,保护动物和生态环境。

5、参观游览时遵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园时保持肃穆,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观看演出和比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6、按时参加各种集会,不在公共场合有意或无意地贬低他人,同街坊邻里和睦相处,不传闲话,不闹纠纷,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7、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信息。

8、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进入不适宜中学生的活动场所(录像厅、舞厅、歌厅、游戏厅和网吧),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10、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

三、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二○○七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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