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员出勤、作业、考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确保成教学员的面授时间和成人培养的基本规格,保证成教教学质量,加强指导与管理,对成教学员的出勤、出勤、作业、考试、实验实习及课程设计特作如下规定:

一、出勤

1、成教学员面授实行考勤制度,面授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请假时间不得超过面授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否则不允许正常统考。

2、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必须进行点名,检查出勤情况,填写考勤表交班主任进行考勤统计。

3、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一天内由班主任审批,一周内由成教科审批查存。

4、对无故旷课者,班主任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又不接受教育者,按规定给予处分。

二、作业(含自学笔记、辅导笔记、课后作业等)

1、成教学员必须认真、准时、独立完成作业。

2、按规定准时将作业交成教科。

3、作业量:每周按6学时完成。

4、由成教科、教务处、任课教师联合对学员作业按份量、难易程度、完成的时间进行打分。

5、作业成绩以该门课程总成绩的20%记入总成绩。

三、考试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考核学员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是检查教学情况的重要措施,对函授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严格考试制度,加强对命题、印卷、保管以及考场组织等工作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特制定本考试管理办法。

命 题

1、结业考试题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或本函授站指定教师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进度拟定二套难度、份量相当的题目(附标准答案,由函授站审查签名)为期末考试题和补考题。
    2、命题范围应包括全学期该门课程所讲述的全部内容。每学期的考试以本学期讲授的内容为主。
    3、题目的难度比例为:基本题70%,综合题20%,难题10%。
    4、题目一经拟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题。发现泄题者,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印制、保管、分发与回收

1、考卷的印制由指定专人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做到准时、保质、保量、保密。
    2、接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来的试卷,要认真清点,做好登记。试卷保管员负责试卷的保管工作,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和数量,准确分发、密封,考前任何试卷不准离开保管室。

3、监考教师于考前五分钟当场拆封发给学员,考试完毕当场将试卷清点密封,并填写好考场登记表。

4、考试结束后,认真检查试卷份数。

5、每次考试试卷都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密封。密封方式与高考书卷密封方式相同。试卷密封步骤和办法是:

(1)按试卷上的折叠线折好每份试卷,按学籍号大小顺序由小号到大号整理、排列、清点本考场所有试卷,填写密封封面上的“试场情况统计表”,粘贴“考生违纪记录单”,并用铁夹夹紧已整理整齐的所有试卷,用针线在装订线处将本考场试卷装订起来;

(2)将密封封面上的密封装订线与试卷的上下装订线对齐,并用此封面包住试卷上填写有考生姓名、学号的部分,然后用铁夹夹紧封面与试卷,并用针线在封面的密封装订线固定的针眼上将试卷与封面缝紧;

(3)检查装订好的试卷看是否暴露学号及姓名或将考卷内容密封的试卷。若有此类情况,则必须重新装订;若无此类情况。则将一份考试题与装订好的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并用“试卷密封签”封好事卷袋袋口,《试场情况记录》不能装进袋中;

(4)将密封的试卷袋与《考场情况记录》交考务办公室。

4、试卷管理员应根据各考场填写的试卷交接清单检查、登记送回的试卷袋数、专业及科目。

5、试卷管理员收回试卷后,应按专业、年级和课程整理好试卷,编号评卷密码,通知阅卷组领取试卷按要求阅卷。

考场组织

1、期末考试的考场,由本函授站负责组织、安排,考前由函授站长召开监考人员会议,做好考前准备和安排。
    2、期末考试考场,要求做到单人单桌,标准考场25—30人,配备2名监考人员。

3、考试日程表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本函授站协商共同拟定,函授站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属学员做好考前准备。
    4、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个别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考卷上注明定为150分钟或200分钟。但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任意延长时间。

考试成绩评定

1、平时作业成绩和面授考勤成绩由各任课教师评定。

2、结业考试成绩由函授站组织教师评定。

3、学科总评成绩按平时作业占10%,面授考勤占10%,期末考试成绩占80%折算评定。如期末考试成绩在55分以下者,不再计算平时成绩,该课程为不及格。由班主任转发学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4、缺做实验作业或缺交作业三分之一以上者,虽允许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但在未补齐实验和作业之前不承认其结业考试成绩。不交作业或面授考勤缺勤1/3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5、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准许补考二次。第一次在下学期面授考试时统一安排。第二次在毕业前安排,记分分别注明“补考”和“第二次补考”字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试卷不予评阅,按零分处理,并在总分栏标出违纪字样:

(1)用红笔等规定以外颜色笔答卷者;

(2)把姓名、学号写在非指定位置者;

(3)在试卷上书写与解题无关字样者

(4)在试卷上做明显标记者。

6、评卷要做到宽严适中,始终如一,在认真核对得分点后记入分栏,字迹要清楚,并且在试卷外封皮上签名,评卷教师在更正自己评卷结果时,必须签字。

监考人员职责

1、考试设巡视员和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函授站选派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熟习业务的同志担任;巡视员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派,主要负责巡视考场以及代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函授站共同处理考试中的有关问题。

2、监考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

3、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准在考场内吸烟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擅离职守。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函授站站长报告。

5、开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携试卷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应检查并清理考场。

6、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监督考生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

7、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认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

8、开考前3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并指导学员正确填写姓名、学号等。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换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9、开考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同时要清点考生人数。

10、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视,另一名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学号、姓名是否正确,考生本人考身份证、学员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11、开考2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提前交卷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12、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13、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场记录》,没收违纪证据,附在《考场记录》后。

14、监考人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

15、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6、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

17、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试记录》的填写内容。检查试卷封皮上学员所签姓名与试卷上是否相同及试卷份数与参考人数是否相符。认真填写试卷封皮上栏目,并核对准确。

18、监考人员将试卷密封装订好,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

19、监考人员不认真负责,或违反本规定者,取消其监考资格,不再聘用。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考试规则

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即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圆规、直尺、三角板及垫板之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2、入场铃响后,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员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3、预备铃响后,由监考人员分发试卷。考生在监考人员指导下填(涂)好班级、姓名、学号。考试铃响后方可答卷,不得提前答卷。
    4、考生在答卷时要沉着、冷静、认真答题。桌面不平的可以使用无任何字迹的垫板。
    5、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时可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允许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答案内容有关的问题。
    6、答题限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8、考试严禁作弊,不得交谈、离座、偷看、传递、传阅纸条或交换试卷。
    9、考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遇有极特殊情况,必须由监考人员陪同。
    10、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11、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答题完毕的考生应将试题按顺序叠好放在课桌上(标准化试题答卷不得折叠),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谈话,考试终止铃响后,尚未交卷的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页号顺序叠好放在桌上(标准化试题答卷不得折叠),并在原位上坐好,静候监考人员收卷,收卷完毕,考生要有秩序地退出考场,并不得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12、考生违反考试规则,试卷作废。

四、实验实习

1、实验(实习)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实验(实习)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全校教师和学员要树立爱护仪器、设备,爱护公物的良好风尚。

2、实验(实习)室的仪器、设备和各项物资都必须建账制卡,有关丢失、损坏、借用、调拨、亏损等必须及时登账,定期查清,做到账物相符、卡实相符。

3、购回的实验(实习)设备函授站应会同相关科室派人及时验收,验收后尽快交付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应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办理退换或赔补等手续。

4、实验(实习)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操作规程,注意使用方法并结合实验(实习)课,对学员进行教育和指导,对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必须加强指导并经过技术考查合格后,方准独立使用。

5、进行实验(实习)前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充分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实验(实习)完毕,必须对仪器进行及时检查、整理、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实验(实习)设备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效能。实验(实习)室管理人员要逐步精通有关实验原理、方法,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操作与技能。

7、实验(实习)室应把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之一,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对较大的故障无法检修时应及时报告教研究主任或函授站。要对仪器、设备建立使用、障碍维修记录。每学期在实验(实习)课程结束后要对仪器设备彻底清查、维修一次,以备下学期使用。

8、各实验(实习)室要制定实验(实习)规则;要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并教育学员爱护仪器、设备,对消耗性的实验(实习)器材,要节约使用。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规程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者,应按情节轻重及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或处分,并可责令其赔偿损失。

9、工作认真负责,维护实验(实习)设备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10、鼓励教师结合教材内容自制教具,对做出成绩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1、实验(实习)需要添加设备、仪表、器材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报,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一般应在本学期初做出计划,以便提前采购。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办理验收,入库签领手续。

12、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要清洁整理,对精密仪表设备要落实防潮,防锈等措施。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13、实验(实习)室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校内实验(实习)课管理

(一)教师

1、实验(实习)教师必须按实验(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上课前要熟悉实验(实习)项目的内容、目的要求、操作要领,并对该实验(实习)项目所需的工具设备、器材作周详的考虑,写出实验(实习)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2、实验(实习)课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准备实验(实习)所需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并仔细检查,确保实验(实习)教学的正常进行。

3、对实验(实习)设备、器材、仪表的操作使用方法、教师必须在课前进行练习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并对学员实验(实习)操作中可能发生的失误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课堂化教学是实验(实习)教学的基本形成。实验(实习)课堂教学一般由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四个环节组成。

5、组织教学是实习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首要一环,其做法是:检查学员出席情况,填写考勤表;检查工作衣、帽、鞋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查实验(实习)器材、工具或材料是否完好;把学员的注意力尽快集中到课堂上来,这一环节在整个实验(实习)过程中都要十分注重。

6、入门指导是实习教学的关键环节,其过程包括:检查复习、讲授新课、示范操作、分配任务四部分。

7、巡回指导是实习教学的中心环节。既要对共性问题作集中指导,也要对个别差异作个别指导;巡回过程中要做到"五勤"即脑勤、眼勤、腿勤、嘴勤、手勤;发现学员操作不当,要耐心及时给予指导,对每个学员的情况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8、总结指导是对学员实验(实习)中的表现进行考核或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鼓励进取;布置作业或实习报告;填写教学日志;作好设备、工具的清理、维护工作;清理工作地等。

9、教师必须保证按时上、下课,不能擅自停课、调课,或提前下课;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实习工作岗位。离开实验时要注意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非实验(实习)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外来人员参观须经领导同意;实验(实习)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工具、器材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携出室外。

11、单独计分的实验(实习课)课程结束后要按大纲要求进行操作考核,结合平时成绩和实验(实习)报告成绩综合评定。成绩评定一律按百分制记分。

12、实验(实习)任课教师要根据现有条件,采取有效的办法,提高实验(实习)开出率和学员学时利用率。

(二)学员

13、在实验(实习)上课时,学员严禁在室内做与本次实验(实习)无关的各种事项;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乱动室内的其余设备,经劝说无效,指导教师有权责令其离开实验(实习)岗位,停止其实验(实习)。

14、学员进行实验(实习)时,应严格服从教师指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不听教导、不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仪器、设备、工具等损坏者,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赔偿损失。凡带电性实验务必经检查确认无误并经教师允许,方可通电。学员在实验(实习)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进行。

15、学员进行实验(实习)操作时,只能使用自己岗前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不得擅自挪用实验(实习)室内或其他同学岗前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如确需挪用必须经得教师同意。

16、实验(实习)结束后,必须将岗前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并清理实验(实习)场地,经教师允许后才可离开。

校外实习管理

1、实习开始前应对学员进行实习教育工作;使学员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实习的安排组织学习实习守则。

2、实习前必须做好与实习单位 的联系,落实实习地点、实习指导教师(师傅),向他们说实习要求、目的、时间安排及实习的情况,争取实习单位指导。

3、在实习中,实习生要定期(每月一次)向学校汇报学习情况和意见要求,函授站实习管理人员应重视学员反馈的意见,及时改进。

4、对集中地点实习的班级,函授站要定期(每月一次)组织有专业教师参加的指导小组到各实习点巡视,了解学员思想作风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分散实习的学员、函授站也要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电话、书信联系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函授站还应组织教师到各地巡视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以便学校全面了解本届学员的实习概况。

5、实习结束后,要求学员写一份实习的全面总结,并要求实习单位给实习生每人一份实习鉴定和作必要的考核,并将鉴定和考核表按时寄回学校,以便专业任课教师总结评定学员的实习成绩。

6、专业实习教师应根据实习生的总结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的考核成绩,以及巡视调查人员考察的情况,对该生做出综合评定,提供该生是否毕业的依据,各专业组都应对本专业实习的反馈意见,做出书面综合分析,并提出本专业今后教改的意见交函授站。

7、对实习中违纪的学员和实习单位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应按学员守则按规定处理。

校外实习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调度,要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 的集体活动。

4、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小差错,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5、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6、尊敬师长,虚心向师傅学习,要积极主动、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勤勤恳恳,多做实际工作,每个月底要书面向学校汇报学习等情况。实习结束要写一份详细的总结报告按时寄回学校。

7、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为集体和他人多做好事。

    五、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的目的

课程设计是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对学员进行的一次综合性专业设计训练。通过课程设计使学员获得以下几方面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打基础。

1、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学员所学一门或几门相关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理论知识,培养学员设计、计算、绘图、计算机应用、文献查阅、报告撰写等基本技能。

2、培养学员实践动手能力及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员的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二)课程设计的选题

1、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课程设计的目的及要求、课程设计时间安排(开设学期及具体时间安排)、课程设计说明书要求等。课程设计题目应根据课程相关内容并依据课程设计大纲拟定。

2、选题必须符合相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设计性,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大多数学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优先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密切相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题目。

 4、课程设计题目须经指导教师报函授站审定。

(三) 课程设计的指导  

1、指导课程设计的教师一般应具有 (本科)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实践教学经验及科研工作能力。

 2、每名教师指导学员人数一般不应超过20人。

 3、指导教师必须对所指导的课程设计题目进行预设计,并在设计开始前一周准备好设计的相关资料及其他准备工作,同时将课程设计任务书提交教研室审核。

 4、课程设计开始后,指导教师要向学员下达任务提出设计的具体要求,分析并帮助学员确定设计方案。

 5、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随时检查并掌握学员的设计情况,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员完成设计内容。

 6、课程设计的最后1~2天,一般应组织学员进行讨论,并审定设计的真实性。

 7、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务实严谨,保证指导的时间和质量。指导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

    (四) 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成绩根据学员设计态度、设计任务完成情况、设计报告、设计成果的质量以及核查情况综合评定。

 2、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阅学员的设计报告,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课程设计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评定。

 3、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1)优秀(90-100)

 按设计任务要求圆满完成规定任务;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强,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分析正确,实验效果好,设计成果质量高;设计态度认真,独立工作能力强,有独到见解,水平较高。

(2)良好(80-89)

 按设计任务要求完成规定设计任务;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较强,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分析基本正确,实验效果较好,设计成果质量较高;设计态度认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3)中等(70-79)

  按设计任务要求完成规定设计任务;能够一定程度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但有所欠缺,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计算、分析基本正确,实验效果一般,设计成果质量一般;设计态度较为认真,独立工作能力较差。

  (4)及格(60-69)

  在指导教师及同学的帮助下,能按期完成规定设计任务;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较差,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计算、分析有错误,设计成果质量一般;设计态度一般,独立工作能力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

未能按期完成规定设计任务。不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差,设计方案存在原则性错误,计算、分析错误较多。

 

                      200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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