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组组长选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加强教学管理,根据“教务副主任垂直管理,课组组长水平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专业开设的实际情况,对课组组长实行选聘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管理、创新能力,思维开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教学经验,讲师以上职称,自愿为学校教学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确因工作需要,需破格聘用的,需经校务会批准通过。

2、熟悉相关专业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能在教学管理的同时进行相关专业业务指导。

3、熟悉相关专业就业市场,具有一定的就业指导能力,能与就业指导中心配合,协助完成就业指导及招生咨询工作。

4、教务副主任原则上必须兼任课组组长,确因工作任务繁重不能兼任的需经教学副校长批准。

二、聘任期限:以学年为单位,两年一聘。

三、聘任、续聘、解聘与辞职:

1、教务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课组组长人选,经本人同意报校务会批准后生效。

2、续聘由教务处根据上一学年工作情况,报经校务会批准,直接聘任。

3、在学年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能积极主动参与教务处管理工作,工作能力差,不能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发展变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教务处报经校务会批准,解除聘任。

4、本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课组组长工作的,需在30个工作日前写出书面申请。

四、基本职责:

1、课组组长对教务主任负责。

2、管理本课组教学、实验、实训、实习等日常事务,负责本课组教师的日常调课管理,组织本专业教师及学生参加各类技能比赛。

3、制定本专业发展规划,推动本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及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4、修订、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计划确定每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及科任教师人选,报经教务处批准通过后执行。

5、协助就业指导中心,促进本专业学生对口就业。

6、培养青年教师,完成本专业课组教师梯队建设。

7、课组组长考勤实行坐班与弹性相结合,具体由教务处统一考核管理。

8、完成教务处及学校下达的其它任务。

五、基本待遇:

1、聘任期间各类待遇标准参照副科级执行,每周教学基本工作量核定为4课时。

2、优先选聘为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本办法自2011-2012学年起开始执行。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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