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学生学习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评价理念:

评价在教育中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既有甄别、导向功能,也有反馈、调节、激励功能,因而评价对教育的实践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正确地认识与实施评价,对有效地进行课程改革,促进学生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对学生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的结果,也要关注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学习的水平,也要关注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的变化。

二、具体的评价方法:

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应注意多种评价形式相结合,采用课堂观察、课间课后访谈、作业分析、操作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

1、课堂观察:

教师应从预习、听课、探讨、知识与能力展示、实践操作、作业与考勤等方面进行观察。通过课堂观察,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从而做出积极反馈,正确的给予鼓励和强化,错误的给予指导与矫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2、课间课后访谈:

教师应利用好课间10分钟或课后辅导时间,充分与学生接触、沟通、交流,随时掌握学生对课堂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的反应,掌握和引导学生兴趣,给予及时点拨。

3、作业分析:

教师应对学生每次作业的完成情况、正误、认真程度、是否抄袭等进行分析,采用等级制和评语相结合的形式给予评价,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明确努力方向。

4、操作实践活动及测试:

教师应对学生每次实验、实习、实训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到位的指导评析,规范校正技术动作和要领。进行规定环节的目标测试,增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应允许其通过再次努力来达到目标,感受获得成功的喜悦,从而激发新的学习动力。

三、学业成绩评定:

学生各门功课成绩认定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业考试成绩评定(满分60分);二是过程性成绩评定(满分40分)。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的为及格。

1、学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满分60分)是每一学期期末考试(技能考核或理论考核)成绩折算成60%计入总分。

2、过程性的成绩评定(满分40分)由四部分组成:

(1)参与课堂教学(占总分15%,满分15分)

课堂提问:实行加分制,能主动或经老师提问后正确回答课堂问题,每次在平时成绩总分中加0.1-0.5分,平时成绩总分不超过40分。

课堂纪律:上课说话、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如看杂志、玩手机、玩扑克等)、吃零食、睡觉及其他不良行为每次扣1分,严重干扰课堂秩序(如打架、顶撞老师等),视情节扣1-5分。以上各项分数扣完为止,最高扣分不超过15分。

(2)作业完成(占总分10%,满分10分)

作业内涵为纸化作业、平时实践操作、实践课程的大型实践作业等老师布置的课堂内外学生必需完成的任务。

纸化作业:完成质量(对错、字迹、完成数量等)占该项的6分;按时上交,占该项的2分;独立完成,占该项的2分。

实践作业:根据每项作业具体评定标准对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大型实践作业根据作业量以1-4次作业量计算。

每缺一次本次作业计零分,期末取每次成绩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每门课程至少应有上述作业类型中的一种以上对学生作业成绩进行评定。

(3)考勤(占总分5%,满分5分)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每旷课一次扣0.5分,每请假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以上者,或无故旷课达10学时(迟到两次折合一学时)以上者,或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达1/3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成绩档案中记录“缺考”,该学生成绩不参与教师教学效果评定。

(4)平时测试(占总分10%,满分10分)。

根据课程特点,进行阶段测试,根据每次测试成绩,确定该项最终分数。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2006-2007学年度开始执行。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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