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6文章来源: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榆林校发(201309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

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科室:

根据校党委(200210号文件《关于印发(科级干部和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1号文件《关于印发〈榆林林校科(室)工作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科(室)考评:

各科(室)考评要按照学校下达的学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总结,并向学校写出书面总结述职报告,于625日前送交党委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价和评议。 [科室:按学年度初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成绩、存在问题、未完成任务的原因、经验、下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个人: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突出之处、存在问题、不足之处等方面进行总结]

二、科级干部和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勤(20分)和学(5分),按照考勤和学习笔记评比实际情况计分;德、能、绩考核项目评议计75分,计分办法分别为:

科级干部评议和评价得分=(校级领导评价均分�30%+全体科级干部评议均分�70%)�75%

科级干部务于625日前将本人述职报告、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笔记交党委办公室。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评议和评价得分=(主管领导评价得分�15%+科(室)科级干部评价均分�25%+科(室)工作人员评议均分�60%)�75%

三、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的考核:分别由教务处、学生科,根据已制定的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综合高中部的考核按管理权限单独进行,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四、评比:

1、按照《榆林林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的要求,兑现被考核人员201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考核结果,分为A(10%)B(80%)C(10%)D四类。A类人员在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上上浮8%C类人员在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上下浮8%

2、考评结果享受A级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员可作为科(室)评选推荐优秀人员,参加全校联评。末完成招生任务的人员,取消学年度评优资格。被推荐人员,要填写评优推荐表。

3、评优名额分配:

全校学年度评优控制指标为岗位设置编数的13,计25,各系列、各部门不得超报。具体分配方案是:

1)教师:10

2)实验指导教师:2

3)班主任:2

4)科级干部:4

5)行政、后勤及教辅人员:2

6)综合高中部:5

五、评议和评价考核:

1、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先由被考核人结合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进行书面总结述职,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人员述职情况要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拟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类别及年度考核登记表(进本人档案)报送党办。

党办、考核办要对支部、科(室)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和各科(室)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取消评优资格。

2、时间安排: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务于625前完成。

六、加大考核结果使用的力度:

1、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将继续留用,可视同“称职”或“合格”等次晋升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2、考核为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将予以免职;考核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在下一学年度调低岗位;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不调资。

附:1、榆林林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评优推荐表

2、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民主评价和评议表

 

 

 

 

 

 

 

 

 

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

  2013年6月15

 

抄报:市直工委、市林业局党组

抄送:校各位领导、各科级干部                              档(一)

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民主评价和评议表

 

 

 

 

 

 

 

 

 

 

 

 

 

 

 

 

 

 

 

 

 

 

 

 

 

 

 

 

 

 

 

 

 

 

 

 

 

 

 

 

榆林林校工作人员学年度考核评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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