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卫生监管工作,营造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师生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投身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特修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高林

副组长:付世峰

组  员:周胜利   高均利   王树雄   罗  琦   孟宏雄

        杨海浪   周喜军   王  林   寇卫兵   任智强

        张晓琴   王少琼   尚宏斌   马学会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卫生工作由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校办牵头,教务处、总务处、学生科、综合高中、党办、保卫科、工校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落实责任。

2、校园划分为七个卫生责任区,由各负责部门的负责人具体落实责任。

(1)校办。责任人:罗琦。办公楼公共走道、楼梯、卫生间、办公楼前以及公厕的卫生保洁工作。

(2)教务处。责任人:杨海浪。实验楼、图书室、阅览室、机加工中心门前台阶以下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塑胶场地内外的保洁工作。

(3)总务处。责任人:王林。食堂内外、锅炉房、浴室、理发室、医务室、小卖部、生活服务区(含公寓西侧通道)以及食品卫生、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和各类商品、食品的监督检查工作、饮用水蓄水池定期消毒化验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4)学生科。责任人:周喜军。学生宿舍区一排、二排、三排院落、宿舍、教室内外卫生、广场(含两侧道路)及第一食堂东侧停车区卫生保洁工作。校大门外向北至尤家峁水库道路及两侧杂草、乱石塑料垃圾等每周清理一次。

(5)综合高中。责任人:任智强。学生公寓、2号教学楼前后包括广场东西向道路、篮球场、校门内东西主干道,教工区平房一排道路二排院落、学生宿舍、教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校大门外向南至坡底道路及两侧杂草乱石、塑料袋等每周清理一次。

(6)保卫科。责任人:寇卫兵。学校大门口内外、门卫值班室、自行车停放区,包括校门外宣传牌两侧卫生保洁工作。

(7)工校。责任人:马学会。学生宿舍区四排、五排院落、学生宿舍、教室、第一食堂西侧空地、1号教学楼前后院落至实验楼前、校园西侧道路。西门外围墙周边杂草、乱石、塑料袋等每周清理一次。

(8)党办。责任人:孟宏雄。负责校园卫生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办好宣传专栏,及时收集整理“双创”工作的图片影像资料。

(9)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工作由校办负责,其他办公场所卫生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10)校园垃圾清运工作由校办负责。

(11)责任区卫生清理包括道路、空场地、林地以及环卫设施内的杂草、废纸、乱石、塑料袋、尘土等杂物。

3、校园卫生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办法进行。每周一早9:30为定期检查时间,参加部门:主管校领导、校办、教务处、总务处、学生科、综合高中、保卫科、工校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由校办安排。

4、对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卫生工作,对所属责任区每天设专人检查,认真安排卫生清理工作。

2、要做到责任区内无杂草、乱石、废纸、塑料袋、泥沙等杂物;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学习场所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保持窗户玻璃干净、墙面洁净、顶部无蜘蛛网并适时通风。

3、医务室、食堂、浴室、理发室、小卖部、蓄水池、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定期做好消毒杀菌、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灭鼠工作由专业机构开展完成,医务室应根据季节变化及时做好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宣传和治疗保健工作。

四、卫生工作奖罚

1、对卫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累计三次受到通报批评的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处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各100元。

2、对卫生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年度工作总结时给予专项表彰奖励。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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