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林场用工标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试用期:三个月,自入职之日起算。

二、作息时间规定:

1、春冬(11 月 1 日—4 月 30 日) :早上:7:30—11:30 下午:13:00—17:30。

2、夏秋(5 月 1 日—10 月 30 日) 早上:6:30—11:00 下午:14:00—18:00。

三、薪资标准

1、临时工在试用期工资: 男工 1300 元/月,女工 1100 元/月。

2、临时工转正后工资:: 男工 1500 元/月(底薪)+60 元/月(满勤奖)+300 元/ 月(考核工资)=1860 元 ;女工 1300 元/月(底薪)+60 元/月(满勤奖)+300 元/月(考核工资)=1660 元,另设种树奖励标准。

3、正式工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休假: 按林场统一规定执行, 全体职工每人每周保障 1 天假期, 每人每年 52 天假,再加上春节假期 6 天,共计 58 天假期。

5、技术工种实行岗位津贴制,300 元/月。

四、聘用标准

1、男工年龄 60 周岁以下,女工年龄 56 周岁以下。

2、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如有需长期服药、隐患疾病的概不录用。

3、应聘人员在每年的5 月 3 日前,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由林场统一安排到医院体检。

五、具体工作安排

本部总共分为4个小组,其中养护组2个、机械机动组一个、园区管护组一个。养护组每组设3人,其中一人为组长,负责管理机械(汽油水泵)的日常使用及维护;机械机动组设2人,一人负责所有园林机械的维护管理及维修使用,一人为库管;园区管护组设1人,负责园区内所有苗木的日常管护。

目前工作安排:1、每组对所有区域内的苗木进行清点,并对成活率进行统计、备档。2、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管理好水肥,控制好苗木的生长。3、对苗木树干进行塑形,把树干 1 米以下的嫩芽进行剥离,没有修剪好的树枝杈进行清除。4、病虫害的防治,以林场重点机动打药为主,发现有苗木死亡、干渍、病虫害要及时上报。5、日常管理程序: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修剪、 抹芽、病虫害防治、补苗(苗木费另计)等整套过程。6、汛期排水防涝:组织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沟渠进行整治,确保排灌通畅,对地势低洼和易涝树在汛期前做好排涝准备。7、林间套种:配合林场做好林间套种,确保套种品质及苗木正常生长。

                          201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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