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搞好电话管理,节约经费,保证通讯畅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电话配置,学校领导、及各处室各配置办公电话一部。

二、学校电话是校领导和科室为办公使用的通讯设施,凡属学校公事,可到所在科室处拔打电话,个人因私事不得使用办公电话。

三、话费实行限额管理。校领导每月话费120元;校办、教务处、学生科、综合高中政教科、综合高中教务科每月话费120元;党办、总务处、就业中心、综合高中校长助理办公室每月话费100元;其他科室每月话费50元;校领导正职住宅电话每月话费50元。

四、话费卡领取办法。学校办公电话每年按十个月使用,每个月由总务处统一核算,各部门在校办领取规定标准卡质,若超过规定标准话费由总务处在校领导工资中扣除,节余在年内可转入下月使用。

五、学校办公配备电话,各位领导和科长必须认真管理,严格控制,真正达到提高办事效率和节支的目的。

六、学生公寓电话,由中专部学生科、综合高中部政教科,分别管理,责任落实,谁损坏谁赔偿。

七、本制度由校办负责解释。

(各部门电话归各部门负责保管)

200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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