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五型”单位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制度型、服务型、激励型机关单位的意见》和市林业局的要求,制定我校创建“五型”单位实施办法。

一、目标与要求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一个“团结、务实、求真、创新”的工作局面,自觉学习蔚然成风,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服务工作规范周到,激励机制可行有效,使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建设水平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建成市级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

在创建“五型”活动中,要同正在开展的创建“文明单位”、“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岗位责任制落实以及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四项活动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思路要清,办法要新,举措要硬,注意量化、细化、标准化,突出针对性、操作性、激励性、实效性,在“创”字上动脑筋、“型”字上想办法、“效”字上下功夫、“责”字上做文章。切忌空对空、搞形式,真正使我校的创建“五型”单位活动卓有成效地迅速开展起来。

二、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要在校党委、校务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了确保这一活动深入、持久、广泛、扎实地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五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李高林  

副组长:白生宽   王树雄   周胜利   高均利   付世峰

成  员;孟宏雄   罗  琦   杨海浪   周喜军   文  斌    寇卫兵

        苏加鹏   贺五四   李鹏岗   张雨生   尚宏斌    张建峰

        刘锦生   刘汉鹏   艾长青   王  林   万瑜琴

办公室主任:孟宏雄

成      员:张  润   李  峰

三、任务与措施

(一)创建“学习型”单位

1、基本任务

(1)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重视学习、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第一”的观念,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2)熟悉与本岗位相关的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学习市场经济和法律知识,精通本岗位的基本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以及反映当代世界科技进步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了解现代化的发展动向。

(3)到2015年,上课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职称。

(4)学生考试、考核合格率达95%,参加自考、函授等达60%以上。(5)建立促学、督学的奖励机制和办法。

2、主要措施

(1)党委办公室每学年度要提出学习的具体安排意见和要求。要坚持每周1次的教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或党日活动,全年集体学习和党日活动不得少于30次。

(3)全体教职工人人都要有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本笔记,并注意提高笔记质量,每月月底科级以下教职工交科室负责人审核,科级干部交主管领导审核,校级领导副职交校长审核。

(4)坚持开展“奖学”活动,鼓励教职工参加函授、自考、脱产进修学习。对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人员,没有学习深造具体安排的,现在就“下课”;届时达不到要求者,一律重新调整工作。教职工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对口或相近,经学校批准学习并取得学历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00元,本科起点获得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按实际学费报销50%;组织选送脱产进修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及绩效工资,报销学费50%,报销每学期往返交通费。

(5)坚持组织学习测试,每年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闭卷考试,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命题、阅卷。

(6)坚持开展“赛讲赛教”活动,每年举办1次,对“教学能手”和“教学标兵”予以表彰奖励。

(7)举办计算机、文秘等技能培训班,提高教职工工作能力。

(8)设立学生奖助学金,严格考核评比,及时兑现。

(二)创建“创新型”单位

1、基本任务

(1)积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2)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办学方向,优化专业设置,积极调整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面向社会,适应市场。

(3)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在学生中形成“团结、文明、勤奋、向上”的良好风气。学生违纪受处分率在5%以下,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校园安定,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正常。

(4)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使职工牢固树立“积极进取,廉洁敬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5)改革后勤服务管理办法,提高办学效益和服务质量。

(6)学生文明修养达标率在95%以上。

2、主要措施

(1)组织全校广大教职工开展适应社会、适应市场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讨论,研究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完善。

(2)建立择优上岗机制,学校一次性安排工作人员上岗。教师授课安排严格按照考评结果按学年安排,优先安排考评前列的同志授课。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和不能完成岗位任务被科室淘汰下来的职工,一是离岗学习,由本人联系与本岗位相关的培训学习,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资金,学习费用自理;二是停薪留职,外出创收。

(3)积极鼓励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4)设立学科带头人,建设骨干教师队伍。制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评定标准和办法,一年一评审,由学校发给专项津贴。

(5)重新修订教学人员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办法,积极推行教师全员聘用制。

(6)修订班主任考评办法和班级积分办法,实行末位告诫制。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考评,对评价得分最低的给予告诫,连续两个学期受告诫的班主任,按不称职予以更换。凡没有一届合格班主任经历的教师,不得晋升职称。

(7)研究制定后勤工作改革方案,转变职能,强化责任,使后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服务周到、保障有力。

(8)实行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把责任分别落实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和党支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对科室、支部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9)积极组织开展“我为学校发展献计策”活动,凡有价值和可供参考的建议,均在学校办的《工作研究》刊物上发表。

(10)继续开展学生文明修养达标活动。凡年度不达标者不能评优,不得享受奖助学金;毕业时仍不达标者,不准按时毕业。

(11)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研究审议学校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并把对科级干部的评议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12)严格考核,奖罚兑现。每学年结束后,各科室对其全体工作人面均要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按20%、60%、15%、5%的比例确定档次,兑现绩效工资和奖金。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创建“制度型”单位

1、基本任务

(1)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严格按章办事,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用制度塑造良好形象,用制度保证优质服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形成以制规言,以制范行的良好工作局面。

(3)认真落实“四制”(岗位责任制、校务财务公开制、办事结果回报制、科级干部年度评议、选拔试用和竞争上岗制),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

(1)对过去形成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逐一修订完善,印发职工人手一册,自觉执行。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科室及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基本任务、工作要求及年度任务和责任要求,打印上墙,自觉履行,接受群众监督。

(4)推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都应由校务会、校长办公会集体议决,每次会后都要形成纪要下发有关科室和有关责任人;每季公布一次学校收支和财务执行情况;大宗、大件物品采购,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广泛采纳各方建议,实行公平竞价、集体采购;基建工程和大的维修项目实行审计结算。

(5)实行办事结果回报制。凡组织和领导交办的事项都要办理交办单,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限等,完成任务后,承办科室或承办人要将办理程序、结果等及时填写回报单报交办人,由交办人签字认可后可以终结。

(6)试行科级干部年度评议制、选拔试用制和竞争上岗制。对已任用的科级干部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议,凡组织考核政绩平庸、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予以免职;新提拔科级干部,先在岗位上试用半年以上再行考察任用,也可通过公开竞争上岗的办法。

(7)全体教职工都要有工作日志,实行月审制。科级以下教职工交科室负责人审核,科级干部交主管领导审核,校级领导副职交校长审核。

(四)创建“服务型”单位

1、基本任务

(1)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工作就是服务的观念,服务意识深入人心。

(2)服务体系健全,服务行为规范。

(3)服务周到、文明、有序,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宗旨,让社会认可、家长放心、师生满意。

2、主要措施

(1)深入开展服务意识教育。每学期以科室为单位进行一次工作作风的检查整顿,有针对性地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师生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水平和办事效率。

(2)规范服务行为。按照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分别制定出领导干部、教学人员、班主任以及各服务“窗口”服务行为规范,并付诸实施。

(3)推行服务承诺制。学校食堂、医务所、充卡室、图书、阅览、门卫、收发、理发、小卖部、电工、水房、浴室、公寓管理、各科室办公室等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都要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并公示于众,接受师生监督。

(4)实行卫生责任制,每周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日和检查评比日,划定各科室、学生各班的卫生责任区要坚持每日打扫一次,厕所、垃圾池(箱)要有专人多次打扫、清理,确保校园和办公、学习场所的干净整洁,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5)整治校园环境。组织实施好校园绿化、道路硬化、排洪排污管道畅通、电路整修及路灯安装等环境治理工程,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6)改进服务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增添购置现代化办公服务设施,改建和扩建教学实验室,搭建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

(7)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检查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消除隐患。

(五)创建“激励型”单位

1、基本任务

(1)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局面。

(2)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3)争创市级“五型”机关先进单位。

(4)实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近期目标。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奖励制度和评比办法,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校每学年对作出显著成绩的科室、班级和党员干部、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单项奖励。

(3)设立特别奖,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者或所提建议获得较大效益者,学校给予特别奖励,一次性发给适当资金。

(4)修订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严格考核,严格评比,严格兑现。

(5)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学年度的考核中凡给科室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其相应的分值;凡对学校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在总分中扣除其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相应分值。

(6)严格考核。按照年度任务指标和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考核,该奖的奖,该罚的罚,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有章、有效。

(7)设立创建“五型”单位标兵奖,当年获得“五型”标兵单位称号,一次性奖励全体职工半个月标准工资,连续两年保持标兵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全体职工一个月标准工资;对在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按年一次性奖励400元。

四、考核办法

1、实行百分制,学习型计20分,创新型计20分,制度型计20分,服务型计40分。

2、考核程序实行个人述职、群众评议(各类“窗口”服务人员,由一定比例的服务对象进行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中群众评议占60%,领导评价占40%,确定基本评价分。即:

个人年度基本评价分=群众评议×60%+领导评价×40%。

3、副科级以上干部、教学人员、班主任考核单列,分别按其考核考评办法执行。

4、把日常考核和学年度终评议结合起来,在学年度终评议基本评价分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者,在总积分中予以加分或扣分,计算得出个人学年度考评总积分。即:

个人年度考核总积分=基本评价分+应加分-应扣分。

有下列情形者,在总积分中予以加分:

(1)职工参加本科、研究生函授、自考者,分别加0.2分、0.3分。

(2)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在《工作研究》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2分

(3)撰写学术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加0.3分;在学校组织的学术论文评审中,获优秀论文奖,每篇加0.2分。

(4)在学习测试中,成绩在80分以上者加0.2分,90分以上者加0.3分。

有下列情形者,在总积分中予以扣分:

(1)每周的集体学习,无故缺席一次者扣1分。

(2)校级领导全年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或考察、调研文章不得少于2篇;科级以下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种笔记均不得少于5000字,心得体会或考察、调研文章不得少于1篇;工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种笔记均不得少于2000字。学习笔记干部每少1000字者扣1分,工人每少400字者扣1分,心得体会或考察、调研文章每少1篇者扣1分。

(3)在每年一次的学习测试中,不参加考试者扣2分(因故不能参加的安排补考),考试成绩不及格扣1分。

(4)每旷勤1天扣2分;事假在10天以内,每天扣0.1分,10天以上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1分。

(5)对工作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酌情分别扣减2—10分。

(6)工作日志和学习笔记未按规定送审,每次扣0.5分。

4、违反计划生育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5、实行领导小组审决制,考核结果须经创建“五型”单位领导小组审查决定。

五、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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