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6文章来源: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榆林校发[2014] 22  

   

 榆林林业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支部、各科室:  

按照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  

                              2014   年9   月11      

抄报:市纪委 市直工委市林业局党组    

榆林林业学校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市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学校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依靠群众支持参与和制度建设,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努力实现教师清正、学校清廉、教育清明,为建设美丽榆林做出新贡献,为完成示范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工作目标。经过扎实工作,取得师生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校风和教风学风有新的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加有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1、强化抓党风的主体责任。党委(各支部)要把管党治党、端正党风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夯实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2、明确抓党风的重点内容。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促使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3、推动党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党员党性教育分析办法,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八项措施”,巩固会风文风、“三公”消费、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治理成果。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大力整治机关作风,实行末位查究,及时整治庸懒散浮、奢侈浪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问题。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十项规定、十项承诺、狠刹“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防止反弹,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  

3、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细化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制度规定的配套措施,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解决违规超标享受待遇等问题。  

(三)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坚持狠抓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规定必读书目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认真研读,领会实质、掌握内涵,融会贯通、入脑入心,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到思想认识的提高上,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进一步牢固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2、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突出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强化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即知即改,不等不拖,立说立行。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聚焦“四风”问题,狠刹“四股歪风”,即在领导作风上,要坚决纠正只搞调研、形象工程、弄虚作假、好做表面文章,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研究问题的形式主义;在工作作风上,要坚决纠正高高在上、文山会海、蹲在机关作指示、坐在会场作讲话,不体察民情、不落实工作、不解决问题的官僚主义;在生活作风上,要坚决纠正不比学识比牌技、不比能力比酒量、不比人品比品牌的享乐主义;在自我要求上,要坚决纠正比地位、比权力、比阔气、比排场等与党员干部形象格格不入的奢靡之风。  

3、注重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促进改革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通过梳理现有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及严格制度落实来巩固活动成果,促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四)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切实纠正特权作风,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  

3、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一)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执纪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网络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查清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疏于监督管理、对于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方面的腐败问题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查处、严格问责,实行责任倒查,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下大力气整治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巩固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成果,坚决纠正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落实部门行业行风建设和监管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的责任链条,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违纪必究,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要加强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办案保障,排除干扰和阻力。校纪检委要配合局纪检组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五)坚持正确的办案政策和策略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违纪违法人员的申诉权利。对受到诬告的,及时澄清事实。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丰富教育内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  

2.创新教育形式。党委(各支部)中心组要定期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开展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专题教育,要规范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效果。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不断丰富岗位廉政教育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树立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加强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岗位,分层分类施教,深化廉政教育效果。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加强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重视廉政题材文艺创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4.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对反腐倡廉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  

(二)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1. 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重点公开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事项。认真落实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探索制定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和“问题干部”特别监督档案制度。   

2.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制度。推行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制度,依法配置和依法规范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各部门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财务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信息公开。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动态预警,增强工作实效。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  

3.健全重点领域的防范制度。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征占用林地、资金使用、单位人员招录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效遏制腐败的措施和办法。  

4.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从解决社会高度关注、师生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实践急需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管用有效、便于操作、分类实施、系统治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创新。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市局党组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各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党委提交述职述廉报告。  

2.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和审计。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  

3. 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党委(支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支持和保障群众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  

(四)深化改革和转变职能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程序和方法,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正常退出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    

1.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重点履行五项职责: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纪检委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把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安排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要定期向市局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身建设    

1.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2.全面落实《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纪检委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委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工作经费在预算中单列。  

3.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做到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巡查全覆盖。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加强成果运用,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巡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与督查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巡查责任追究机制。  

4.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精神和市纪委要求,大力支持纪检监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由纪检监察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其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纪检监察工作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反腐败主业,转变工作方式,将工作重心放在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上,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纪检监察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强化基础工作,完善约谈制度,自觉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三)增强工作合力    

1.整合领导机构。党委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工作协调和分类指导,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明确牵头协办责任。要根据业务职责分工,落实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和科室的责任。  

3.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牵头部门要履行主抓职责,加强与协办科室的沟通联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难点工作组织协办科室集体攻关,督导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作。协办科室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    

1.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要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市委、市局《工作规划》和本实施细则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2.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学校每年要接受市局党组对《工作规划》和本实施细则提出的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任务落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我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提高考核权重,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根据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市纪委、市林业局党组的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分清责任,严格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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