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5-09文章来源: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榆林校发〔2013〕05号

 

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校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决定》(榆发〔2013〕1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办法》(榆办字〔2013〕37号)及《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市直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榆政林党组发〔2013〕3号)的主要精神,为了进一步巩固干部作风整顿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为平台,围绕“六加强六创建”的主要内容,力争全面创建和提升科学管理、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模范单位。树立“人人都是创建主体”的理念,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创新的思维和举措推动国家示范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创建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继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细化量化岗位职责,严格推行“亮职、亮岗、亮责”制度,全面落实任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以“服务理念现代化、服务行为法制化、服务过程透明化、服务对象满意化”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公开承诺、民主评议、考核评价、行政监督四个重点环节。继续实行指纹签到考勤考核,严格落实职工请销假制度、带班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执行有力,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有效预防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市纪委十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反对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三)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不学则退”的理念,深化书香校园建设活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坚持党委中心学习组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制度,以领导干部的带头学习带动和促进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国、省级培训,把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实践调研、培训辅导、讨论交流、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转观念、谋发展、出思路、见实效。创新学习考核方式,认真落实县处级干部每年72学时的领导干部在线网络学习,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省、市普法理论、“榆林大讲堂”和“周周读书,人人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打造一流的干部、师资队伍。

(四)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积极参与“四城联创”活动,抓好“八大”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营造整洁、宽敞、明亮、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榆林市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以弘扬践行榆林精神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官德修养。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师生、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坚持依法治校,强化党纪、党规、法律教育,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高标准履行工作职责,公开办事内容,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优化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健全党员干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实行重大不安全、不稳定事件“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构建法制、平安校园。

(六)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视加强党的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干事创业的政策环境,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和同事之间团结共事、和谐融洽,教职工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三、创建标准

(一)勤政为民。抓好勤政建设,积极开展勤政教育,认真治理“庸懒散乱奢”。对乱作为、不作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深入教学一线,服务师生,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清正廉洁。认真贯彻反腐倡廉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构筑惩防体系。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三)务实高效。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业绩突出。积极创新工作方式,落实任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

(四)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民主决策制度。注重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班子团结协作、公道正派、真抓实干、威信高。

(五)管理规范。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规范有序。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学校建设发展不断进步。

(六)群众认可。认真实践和弘扬榆林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满意度高。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抓好党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现代科学技术和先进典型的学习,真正从思想上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从素质上具备多谋善断的思维能力和善于操作的实干能力。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1)组织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2)组织开展每月一次讲座活动。(3)组织开展一次深入企业就业工作调研活动。(4)组织开展一次干部业务培训。(5)组织一次招生工作调研。(6)组织开展一次国家示范校建设研讨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自觉学习蔚然成风,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通过集中辅导、自我提高、交流研讨、师德报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和培养一批教学和管理一线的业务工作骨干,提升教职工整体素质,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国家示范校建设质量。

3、严格要求,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积极开展党性分析活动,深刻反思“从事工作为什么、在工作岗位干什么、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是什么”等问题,开展“五个对照”,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对照党性观念强不强;二是树立宗旨意识,对照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的主动性强不强;三是振奋精神状态,对照事业心、责任感,改革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强不强;四是纠正工作作风,对照群众观点、政策观念和做好新形势下各种工作的能力强不强;五是遵守廉洁自律,对照工作是否廉洁,处事是否公正,原则性强不强。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积极整改提高,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五、组织领导

1、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白生宽为组长,校长李高林、副书记王树雄、副校长周胜利、副校长高均利、副校长付世峰为副组长,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评。各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2、强化监督考核。各支部各科室要努力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认真总结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同时,每季度要书面向党委办公室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创建“模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支部各科室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3、细化工作目标。创建“模范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每一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要根据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环节、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体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员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作出榜样,所有干部要积极参与,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时完善和调整落实措施,做到常抓常新,使创建“模范机关”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力争在两年内达到创建“模范机关”标准,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抄报:市直工委、市林业局党组                                            

  抄送: 校各位领导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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