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09文章来源:党委办公室 浏览次数:

榆林校发(2012)11号

关于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实施意见

校属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了全面系统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响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建设任务,以“抓作风、强素质、重实干、求作为”为目标,在全校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阶段划分及内容设置

为了深化学习成效,从宣传动员、理论学习、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检查考核五个方面紧密结合,融会贯通,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四落实”。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从2012年11月20日起至2013年3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重点内容: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专题学习实施意见并进行安排部署。

(2)理论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全文;党的十八大报告参考学习读本;党的十八大报告专题讲座;《中国共产党章程》;《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榆林林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方案》等。

(3)学习辅导:党的十八大报告,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方案。

(4)学习交流:结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任务,相互交流本人学习体会。

(5)十八大专题电视讲座。

(6)布置十八大精神宣传专栏和学习园地。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0日)。重点内容:

(1) 继续深化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学习。

(2)学习交流:转变作风,提高教学水平。

(3)十八大专题电视讲座。

(4)组队参加市直林业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当好林业建设排头兵”演讲比赛。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3年1月20日至3月下旬结束)。重点内容:

(1)十八大专题电视讲座。

(2)学习交流:争当先进,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3)检查考核:在支部、科室和个人总结基础上,组织进行理论考核。

二、领导机构设置

组  长:李高林

副组长:白生宽   王树雄  

成  员:周胜利   高均利   付世峰    孟宏雄   苏加鹏

        寇卫兵   贺五四   文  斌    罗  琦   杨海浪

        周喜军   刘锦生   尚宏斌    刘汉鹏   张雨生

        张建峰   李鹏岗   王  林    艾长青   钞希忠

        万瑜琴

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三、具体要求

第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提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各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开展好专题学习活动。

第二、结合实际,深化学习效果。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和“建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主要任务,振奋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贯穿在创先争优、评课评教、学习提高等系列活动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每周一和每周四的学习例会制度,检查评比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凝聚力量,推动国家示范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创先争优,培养良好作风。在十八大专题学习活动中,严格按照党委带支部、党员带干部、干部带群众的方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学习英模人物,开展创先争优,提高工作效率,塑造师生良好形象。

 

 

 

 

 

 

 

 

 

 

 

 

中共榆林林业学校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抄报:市直工委   市林业局党组

抄送:校各位领导                                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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