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11-0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建设计划的意见

陕教职〔2010〕33号

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办学条件良好、改革成效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具有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10年到2013年组织实施我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保证规模,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机制创新,促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建设的能力,提升学校办学活力和社会吸引力。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推进行业参与、校企合作,学校自主创新、具体实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从2010年到2013年,中、省重点支持建设35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形成一批代表国家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大幅度提高学校办学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我省乃至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基本形成我省职业教育的骨干体系,切实提升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增强支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基础能力目标

——示范校办学条件普遍达到国家要求的办学标准,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实习实训设备总值逐年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支持建设70个人才需求量大、技术含量较高、就业前景较好的精品示范专业,建成100门优质专业精品课程,10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

——支持建设35个覆盖2-4个技能型紧缺专业、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人员配套齐全、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国家重点产业升级的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围绕我省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建设并推广共享型校企合作教学资源库,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基本形成以《职业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为依据,以部门规章、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等为主体,以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等制度为基础保障,支撑中等职业教育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体系框架。

(二)改革创新目标

——推动示范学校深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产业为引领、就业为导向、素质为基础、能力为本位,动态更新专业、课程和教材,基本形成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工学结合的局面,“校企一体”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专业建设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的水平明显提高。

——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紧密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真实生产环境为场所的现场教学;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岗位教学,落实学生主体、做中学教学理念;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优化教学过程,追求教学效率最大化。

——完善评价考核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评价机制;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促进学校课程考试与职业资格鉴定的统一;支持学生继续学习和职业生涯持续发展,初步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体系框架。

——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办学活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使示范学校成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改革的鲜活典型。

(三)发展目标

——提高示范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和吸引力,扩大示范学校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4000人以上,办学效益明显提高,使我省更多的中职学生接受优质职业教育。

——推动示范学校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发挥龙头作用,显著提高我省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

——增强示范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农村、面向企业开展各种培训的能力,面向全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各校年均超过2000人,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示范校教师数量充足,质量较高。力争使专任教师平均生师比达到19:1至17:1;“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任教师总数的50%;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得以落实,教师到企业学习实践形成制度;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师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部分示范校办学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所有示范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我省重点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供给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改革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重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和学习能力培养。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密切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实训、工作实践和职业鉴定的整合,推动教、学、做的统一,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改革教学模式。立足岗位需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实践技能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才。改进人才培养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岗位要求与专业教学计划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促进知识传授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构建以真实生产环境为场所的现场教学。

(三)改革办学模式。坚持政府主导,积极吸引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办学,形成多元办学模式。通过整合、调整等方式,优化职教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国家发展改革示范校的办学实力。建立辐射机制和示范效应,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

(四)创新专业建设。立足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在学校主干专业领域内灵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建设一批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研发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合作开发一批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形成一批以重点建设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特色专业群,提高示范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五)创新教育内容。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材对接技能为切入点,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成一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精品课程;统筹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职业特色的教材体系;建立有多方参与的教材建设机制,联合行业、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教辅资料和校本教材。

(六)创新教学资源。立足校企资源共享,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为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搭建公共平台。

(七)加强队伍建设。创新人事分配制度,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建设优秀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八)加强内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示范学校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管理,提高学校规划、执行、质量监测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电子学籍、教务和资产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九)改革评价模式。职业教育要以贡献和能力为评价依据,按照企业用人标准构建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四、经费投入

为提高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整体水平,建设计划实施所需资金主要由于中央财政专项安排。重点支持项目学校建立工作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教育模式改革,在资金安排上向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专业倾斜。鼓励市、县政府(行业)加大投入,努力提高示范学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项目学校应加强交流与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学校建设,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

中央财政对项目学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分步到位,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学校,终止支持。同时,省、市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要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对其开展改革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五、实施步骤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从2010年起实施,项目计划期为4年,在建设期内我省将重点支持建设35个示范学校建设项目。2010年—2012年,每年支持10—12个示范学校项目建设。2011年,研究制定示范学校的验收办法,2012年开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成果验收。2013年,评估总结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六、申报和评审

凡申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的学校,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总体办学实力强、发展基础好、改革力度大、管理水平高、就业质量好、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着骨干作用、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且已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或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具体条件依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

申报与评审程序为:

1.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下达各市区及各类学校当年项目学校控制数。

2.各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共同制订本地工作计划,统一组织本地项目学校的遴选和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报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计划安排,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的项目学校进行评审,专家评审意见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三方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该项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教育部门要把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作为引导和推进当地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指导学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和教材调整机制。扩大项目学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鼓励学校大胆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努力办出特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二)建立载体,创新机制。各市要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为理顺体制关系的载体,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新机制;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以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新机制;以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新机制。要通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互相协作,确保计划各项建设任务的实现。

(三)积极参与,促进发展。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创建示范职业学校为契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学校的各项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学校的改革创新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学校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自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改办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

一、学校管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制定和有效实施了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

2.遵守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办学行为规范,近年来在各项办学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资助和校企合作等工作中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3.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战略思维和运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4.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规范的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基础条件

5.校园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7万平方米(生均20平方米);各种建筑、场地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6.各专业均具有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备设施,设备总值不低于1500万元(生均5000元);骨干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课开出率达95%以上;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

7.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生师比为16:1-20:1;从行业企业聘任的教师占专任教师10%-25%,“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80%以上;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0%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占10%以上,正式聘任高级职称的占25%以上。

8.数字化校园建设基础良好。建有功能齐全和运行流畅的校园网,有便捷高效的学校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数量满足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主要教学场所均配备了必要的多媒体设备;骨干专业的主干课程配有数字化教学资源。

三、校企合作

9.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和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各专业都开展了校企合作办学工作,重点专业校企合作成效显著;“订单培养”有较大规模;积极参与或牵头开展集团化办学。

10.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完善;积极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政策,帮助学生获得相应报酬。

11.建立了聘任企业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任教的机制;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管理者参与学校建设、教学和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立了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

12.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职业培训以及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

四、教育教学

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内容、方法和途径;组织保障有力,管理机制健全,德育工作队伍素质高;校风校纪好。

14.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形成了对接产业、企业、岗位的专业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骨干专业建设成效明显,有2个省级以上示范(重点)专业。

15.有效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专业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近三年来,毕业生“双证书”取证率达90%以上。

16.建立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形成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建立了教材开发、应用和更新机制。

17.建立了教师队伍长效建设机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落实了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五、办学效益

18.近三年来,年均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原则上达5000人以上;建立了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就业质量较高。

19.学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社会声誉高,已成为相关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突出。

近年来,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学生在相关专业领域技能大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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