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校发[2016]10号
关于调整榆林林业学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领导小组组长的通知
校属各支部、各科室:
按照《榆林林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榆林校发[2014]23号)文件要求,因工作调整,经研究决定:榆林林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汉鹏同志兼任。
中共榆林林校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抄报:市林业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