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6年陕西省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学院决定选派8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年龄不超35周岁的青年教师;
2.需具备讲师职称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较好的教学业务水平;
二、培训时间及承办学校
本次培训共8期。其中西北大学承办3期,侧重于文科类教师的培训;陕西师范大学承办3期,侧重于理科类教师的培训;西安欧亚学院承办2期,侧重于应用类教师的培训。
第一期:2016年5月31日——6月3日(西北大学)
第二期:2016年6月2日——6月5日(陕西师大)
第三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西北大学)
第四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陕西师大)
第五期:2016年6月20日——6月23日(陕西师大)
第六期:2016年6月21日——6月24日(西北大学)
第七期:2016年7月25日—— 7月28日(西安欧亚学院)
第八期:2016年10月20日——10月23日(西安欧亚学院)
每期第1天8:30-19:00在各个学校指定地点报到(详见陕教师办[2016]18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要求选派一位教师,需将教学归属人员考虑在内。
西北大学(第一、三、六期):管理系、师范系、基础部;
陕西师大(第二、四、五期):矿业系、化工系、机电系;
欧亚学院(第七、八期):中专部、建工/护理专业(人事处汇同教务处综合考虑确定)。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培训是提升我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并于5月24日前将选派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人事处。
2.学员培训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3.省教育厅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餐费补助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王泓皓 联系电话:0912-3448825
人事处
2016年5月20日
文档下载1: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