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6年陕西省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20 点击数:

关于选派教师参加2016年陕西省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举办2016年陕西省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学院决定选派8位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1.年龄不超35周岁的青年教师;

2.需具备讲师职称或者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较好的教学业务水平;

二、培训时间及承办学校

本次培训共8期。其中西北大学承办3期,侧重于文科类教师的培训;陕西师范大学承办3期,侧重于理科类教师的培训;西安欧亚学院承办2期,侧重于应用类教师的培训。

第一期:2016年5月31日——6月3日(西北大学)

第二期:2016年6月2日——6月5日(陕西师大)

第三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西北大学)

第四期: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陕西师大)

第五期:2016年6月20日——6月23日(陕西师大)

第六期:2016年6月21日——6月24日(西北大学)

第七期:2016年7月25日—— 7月28日(西安欧亚学院)

第八期:2016年10月20日——10月23日(西安欧亚学院)

每期第1天8:30-19:00在各个学校指定地点报到(详见陕教师办[2016]18号文件)。

三、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要求选派一位教师,需将教学归属人员考虑在内。

西北大学(第一、三、六期):管理系、师范系、基础部;

陕西师大(第二、四、五期):矿业系、化工系、机电系;

欧亚学院(第七、八期):中专部、建工/护理专业(人事处汇同教务处综合考虑确定)。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培训是提升我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并于5月24日前将选派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人事处。

2.学员培训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省教育厅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3.省教育厅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餐费补助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王泓皓 联系电话:0912-3448825

人事处

2016年5月20日

文档下载1:报名表.doc

电话:0912-3448833(办公室)/3510107(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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