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神木校区:
按照全省2016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和榆林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学院聘任,报人社局批准,登记在我院岗位设置名册上,具备高级职称晋升条件,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
其中,具有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先转评为同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基本要求
1、晋升副教授基本条件
序号
| 要求事项
|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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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考核
| 任讲师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且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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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称计算机
| 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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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称外语
| 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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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历要求
| 学士以上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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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职年限
|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
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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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业绩
| 任讲师以来主讲过2门专业课程且均在两遍以上,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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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术水平
| 任讲师以来,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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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研项目
| 任讲师以来,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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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继续教育
| 完成2014年度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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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证书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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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辅导员经历
| 具有辅导员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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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升教授基本条件
序号
| 要求事项
|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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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考核
| 任副教授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且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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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称计算机
| 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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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称外语
| 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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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历要求
| 学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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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职年限
|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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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作业绩
|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3门专业课且均在两遍以上,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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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术水平
| 任副教授以来,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1篇以上;
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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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研项目
| 任副教授以来,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课题1项;
或主持并完成横向技术开发课题1项,到款经费8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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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继续教育
| 完成2014年度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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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证书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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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摸底人员范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学院聘任,报人社局批准,登记在我院岗位设置名册上,具备中级职称晋升条件,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在职人员。
2、晋升讲师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