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榆政人社发[2016]759号、榆政人社发[2016]776、榆政人社发[2016]787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宋娟、李宁、崔彩花、高美娟、赵美、师一帅、惠园园、潘欣、杨慧娟、李威君、杨小鹏等11位同志具有高校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2015年12月30日算起。
马世雄、徐红梅2位同志具有中专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2015年12月14日算起。
盖媛媛同志具有高校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2016年10月19日算起。
人事处
2016年11月9日
电话:0912-3448833(办公室)/3510107(学生处)邮箱:yzy3448834@163.com 微博:http://weibo.com/u/2859760410版权所有: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陕ICP备156261458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环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