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12 点击数:

榆职院人事函【2015】5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院试用期满的新聘用人员的考核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自报到之日起,试用期满一年的新聘用人员。

矿业工程系:刘馨蔚、拓应全

机电工程系:高 波

管理工程系:高 丹、陆志刚

师范教育系:崔 丹、李 娜

二、各系部对本部门试用期满的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并填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9月12日—9月14日)

试用期满人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新增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9月14日—9月18日)

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核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人员。本着集中和高效的原则,会议请安排在系例会时间。

考核会由试用期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主持,人事处负责会议流程、民主测评、收集考核材料等相关事宜。

3、审核阶段(9月20日前)

人事处汇总,经学院会议审核,公示考核结果。考核对象若有异议,可逐级反映。

四、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试用期满的新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二)需准备的材料:

1.试用期满人员的述职报告1份。

2.填写完善的《新增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要归个人人事档案,须打印或用碳素墨水书写)

3.试用期满人员的《述职报告》和《新增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除最后两栏均要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在考核会结束后提交。

4.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各部门在学院人事群下载表格,发给试用期满人员)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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