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科发〔2015〕86号
各推荐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度榆林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榆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办法
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实行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单位应根据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推荐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省驻榆单位和企业。
(二)要求
各推荐单位在推荐工作中,应择优推荐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活动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将进一步加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对推动我市工农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对保护环境和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应用技术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特别是产品型、品种型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市科学技术奖贯彻落实我市以应用为导向和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战略,主要奖励已经转化推广应用,对带动我市产业发展、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
(二)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
(三)承担国家、省部级计划或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材料或基金结题报告。
(四)推荐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当进行市级科技成果登记。推荐时应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表”封面。
(五)同一人同一年主要完成人员中首位完成人员在首位只能出现一次。
(六)推荐书“三、项目详细内容”中“6、经济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直接经济效益”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应用证明,加盖财务专用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八)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九)上一年度推荐,已经参加专业评审,并入围拟奖建议项目后自行提出撤奖的项目,如果再次以相关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前两个年度连续推荐未授奖的项目,如再次以相关技术内容推荐,本年度不予受理。
(十)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榆林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榆林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推荐书应包括电子版和书面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请在榆林科技信息网(http://www.ylkj.gov.cn/)和榆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gov.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各推荐单位组织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推荐书中“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和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荐项目的有关科学研究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请根据项目类别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整理。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对有关书面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全部材料属实且形式审查合格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单位需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各1式15份。其中3份推荐书后附全套附件材料(至少1份材料为原件),其余12份推荐书只提供附件目录。要求普通A4纸打印,胶状成册,不另加封面。
装订次序按推荐书“十、附件目录说明”要求进行装订。
技术评价证明是指科技成果鉴定(评议)证书、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动植物新品种、医疗器械等的审批文件。相关技术资料是指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论著等。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的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按统一格式出具。
科技成果登记表(只要封面)是指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时所填写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封面。
获奖证书是指推荐书中所填获得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2.电子数据1份。内容有:“榆林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幻灯片(幻灯片需制作为ppt或pptx格式,含有音视频的,应将音视频文件嵌入在pptx或ppt格式文件中。)两个数据文件。用1个U盘报送。
3、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10月23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送榆林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办公室(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保丽周宇新
电话:(0912)3883148、(0912)3882813(传真)
地址:719000榆林市常乐路35号,榆林市科技局316室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