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0-05点击数:

  各系部:

  为鼓励与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活动,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自主研发能力,根据《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教育在校学生。毕业班学生在离校实习期间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系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与人员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负责人及参与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

  3.申报项目需有专业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申报者需在老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结题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用性。

  三、项目审批

  1.各系部自行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系部评出项目的《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于科技处。

  2.11月20日前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要现场进行PPT汇报。专家组重点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经专家组评审、院领导审批后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后的项目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3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2000元。优秀项目学院将推荐参加校外相关竞赛,并视情况追加完善项目的后期经费。

  四、项目管理及结题

  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可视情况预借部分经费。

  项目完成后,需填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结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科技处验收、审批后,正式结题。

  结题后项目的各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按预算凭正规发票报销。劳务及咨询评审等费用不予报销。

  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项目申报,号召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大力营造我院大学生的科技活动氛围。

  (申报及结题所需表格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15年10月5日

电话:0912-3448833(办公室)/3510107(学生处)
邮箱:yzy3448834@163.com  微博:http://weibo.com/u/2859760410
版权所有: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陕ICP备156261458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环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