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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落实“五个一批”要求开展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纪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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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16

院属各系、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工作的总体部署,并结合“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我院继续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大力弘扬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为确保全院所有教职工度过一个清廉、祥和、文明的节日,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的纪律要求重申如下,请严格贯彻执行。

严禁各系、各部门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

学院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务必把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过节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