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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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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11

各市(区)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现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中央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这是依据党章要求对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落实“三转”要求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跟中央纪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弱化的问题,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加快内部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步伐

中央纪委率先按照“三转”理念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精简至14个。遵照这一思路,省纪委也分别将党风室与纠风室、执法室与效能室合并,赋予新的职能,增设了两个案件室。经过两轮清理,省纪委将参与协调议事机构由69个精简至10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三转”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写进今年纪委全会报告,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坚决从政府和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强与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协调沟通,加快落实步伐,排出具体时间进度,不等不靠,强力推进,早转快转,2014年2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三转”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三转”工作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的监督检查

落实“三转”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向本级党委(党组)和政府汇报“三转”政策要求、思路方案、工作进度及困难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履职尽责。各级编制、财政部门要在编制、经费上给予保障。要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帮助解决“三转”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有力、工作富有特色的,予以总结推广和表彰;对思想不重视、不按时限要求进行、工作职能调整不到位的,要予以点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春节过后,省纪委将派出专门检查组,集中对各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各市要加强对县(区、市)的督查和协调,加快推进“三转”落实,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三转”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