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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撑起中职学生一片守望幸福的蓝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来源: 来源:1210

 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继续教育中心、实训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每人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2.公需课培训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95下午5点,逾时不再受理。以部门为单位将《继续教育报名回执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人事处。(纸质版需要加盖部门公章)。双肩挑人员由教学业务归属系部负责报名。

3.公需课课时组织实施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9月下旬前完成。

4.专业课课时采取认定和组织集中学习的方式。课时认定在9月份每个周四进行,认定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专业课时认定后不满和没有专业课时的,由系部确定培训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后,组织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应在9月底前完成。

5.非主体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所对应的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系列继续教育培训要求,自主进行选择和安排,针对性学习,以免学时不得认可。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面对的对象是专业技术岗位,即专任教师。管理岗位人员不需参加。

7.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
  (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2)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
  (3)生育;
   
如有以上情况,需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处

                                2016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