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地贷款
1、6月份前后,向系部下发生源地贷款通知,要求系部按当年的要求完成贷款的前期工作(要求和表格)。
2、9月-10月,在财务将生源地贷款回执转来后,进行网上操作录入。
3、11月份前后,导出生源地贷款最终信息,转交财务处。
此项工作涉及财务处、招就处和神木校区。
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1、9月-10月间完成,在拿到红头文件或者省教育厅下发的指标后,请示领导后,及时向系部和神木校区下发通知,要求其按要求准备材料。
在最终获奖名单确定后,联系获奖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及学生本人,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上报省教育厅。
奖励金额:8000元/年。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
1、9月,更新贫困生库,以完备的家庭情况调查表为依据更新,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贫困生库中产生。
2、9月-10月,向系部和神木校区下发评选通知,系部和神木校区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在所有材料收齐,并核对无误后,准备上报材料。
4、向省教育上报材料。
5、11月份前后,当资金到财务账户后,发放资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上报,分两学期到账,分两学期发放,次年6月前后再发放一次。
6、金额: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特困)、2500元/年(一般贫困)
四、当兵入伍补贴
五、数据上报
3月份,向省教育厅上报资助数据、资助总结、资助计划。
六、配合完成社会资助及其他工作。
资助相关QQ群:省教育厅资助管理群12943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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