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公告 > 正文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榆林职院
时间:2021-09-29 14:43:16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 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18,在陕招生代码:814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第五条办学地点:新生分别按专业归口到相应校区就读,校本部位于陕西省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环路1号,邮编:719000。学院网址http://www.yulinvtc.edu.cn3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等部门组成。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报,招生章程的拟定、上报、发布,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察及结果公示;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院系负责各招生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保卫处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健康码、行程码的检查。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yulinvtc.edu.cn/zsw

招生咨询电话:400-883-8149 0912-3456004

传真:0912-3456004

电子信箱:zsb14318@163.co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

第五章 专项招生入学申请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根据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1年10月14日12:00至10月15日12:00登录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ylzyzs.zeruisys.com/Pro_BM/User/Login.aspx),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提交《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须于10月15日12:00前在网上自主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专项招生测试考核

第十二条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第十三条 我院于2021年10月17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相应测试,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经扫码、测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进入考场参加测试。第十四条 文化素质测试

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入学申请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不参加我院文化素质测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折算为100分、B折算为90分、C折算为80分、D折算为70分,总成绩为三科成绩的和。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命题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五条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所有入学申请者均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与本人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300分。

第十六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测试成绩计算

申请我院的考生测试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工作依据陕西省招办《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生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对于获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入学申请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七章 专项招生预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将按照考生不同类型划定录取控制线,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进行预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参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我院于2021年10月21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预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8

第八章 专项招生报到注册

第二十一条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5日8:00至2021年10月26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统一注册报到,并签订《入学确认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生性质与培养模式

第二十二条 本次扩招学生性质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相同,学制三年。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多元教学和培养模式,单独编班,实行弹性学习期限(2-5年)。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学费均为6500元/人·年按学年收取,住宿费800元/人·年,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退役军人相关学费资助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2021]53号)执行,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传真:0912-3456004
  • 邮编:719000
  • 欢迎关注本校
    微信公众平台
版权所有: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 All rights 陕ICP备12005935号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西环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