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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10 】

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志愿者协会:

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我院青年学生勤奋进取,加强社团、志愿者协会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树立先进典型,营造社团、志愿者协会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推动我院社团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表彰一批“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优秀志愿者”“志愿者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各社团、社团联合会、慈善志愿者分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社团”评选

(一)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社团经费使用合理、公开透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院学生处(或团委)的管理,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干部换届正常;

(二)社团活动健康有益,社团内部团结、充满活力,能经常开展服务全院广大师生的活动,在学院的第二课堂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社团工作注重创新,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社团成立在一年以上;

(四)优秀社团5个。

“学生社团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属社团成员,且工作在一年以上;

(二)热心社会工作,积极承担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大胆管理,原则性强,工作成绩突出。作风正派,襟怀坦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无重大违纪现象;

(五)第二课堂成绩学分要求,对于五年一贯制学生,一年级≧2学分、二年级≧4学分、三年级≧7学分、四年级≧10学分、五年级≧10学分;对于三年制学生,一年级≧4学分、二年级≧学分8、三年级≧8学分。

(六)社团成员人数在20人及其以下的,评选2名;社团成员人数在20人上以的,评选3名,若被评为优秀社团,则增加1个评选名额。社团联合会先进工作者指标单列,名额按社团联合会成员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二)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三)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四)第二课堂成绩学分要求,对于五年一贯制学生,一年级≧2学分、二年级≧4学分、三年级≧7学分、四年级≧10学分、五年级≧10学分;对于三年制学生,一年级≧4学分、二年级≧学分8、三年级≧8学分。

(五)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15名。

三、报送时间、办法:

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及志愿者协会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在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下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团委朱雪姣老师处(电子邮箱:708872022@qq.com)

附件:2018年度社联、社团、志愿者评优推荐表

共青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