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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学生工作处是学院党委和行政执行学生教育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下设学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深刻领会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制定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搞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全院学生常规管理,制定、修订、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和学生会工作,会同团委搞好学生德育考评,组织各系部搞好学生管理和教育工作。

    四、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多形式、多渠道探索学生教育管理问题,总结推广学生工作先进经验。

    五、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考核、评价、评优工作。

    六、负责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团委搞好学生干部培训培养选拔,评选优秀学生、有些学生干部。

    七、负责学生保险、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审查和监督各系部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的评定和发放。

    八、负责组织开展班级、宿舍等创优评差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创建工作。

    九、负责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十、组织系部搞好新生入学报到、编班、体检工作,会同教务处、团委搞好入学教育等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