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部教研例会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公共教学部教研例会管理规定

 

教研活动是教学当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的另一种关键形式。为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反思、借鉴,提高教师们的专业水平,应定期召开教研会议。为了严肃会议纪律,保障部门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部门教研例会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教研例会的组织实施

1、教研室例会的组织实施归各教研室,具体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2、各教研室必须于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教研室活动计划,对活动的内容、形式等做出周密的安排。

3、对每次教研室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都要计入《教研室活动记录》,以便日后查阅。

二、教研例会的时间和地点

1、教研室例会定期召开,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时间统一定为双周的星期四下午第七八节课。若个别教研室主任有课冲突的可申请另一时间段召开,但必须保证两周一次。除正常例会外,在有特殊需要时可随时召开教研室会议。全体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中途不得无故离会。

2、例会地点在各教研室,因活动内容需要也可在其他适合的地点进行。

三、教研例会的形式

教研室例会可采取讨论、专题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一般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主持,也可安排教研室内有关专任教师主讲。参会教师应带上教学相关材料和纸笔,做好笔记。

四、教研例会的内容选择

1、教研室主任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部门近期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总结汇报近期教学情况,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教学计划、备课、课堂讲授、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与考查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3、同头课教师集体备课内容:对教学内容的教学进度安排、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改革、教案的撰写安排、课件的制作等进行研讨。

4、交流教学督导、院系领导近两周听课情况,分享教学督导、听课领导针对课堂教学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教师研讨。

5、对已进行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从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评议。

6、讨论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讨论课程考试、考查准备工作、实施与总结,分析教学质量。

7、研究教育理论、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吸取教学研究和改革新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于教学实践,夯实教师专业基本功。 

8、为了充分发挥教师的集体作用,每位教师均可在例会期间向教研室提出一些有利于教研室、本部门及学院发展与建设的建议或意见,教研室主任再反映给上级管理部门。

五、奖惩方法

所有教师按时参会,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计1个课时;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个课时;上课或因公事请假,只考勤不计扣;无故缺席会议,每次扣2个课时。

六、每学期的会议记录、考勤册存档备案,作为教职员工先进评选、人员聘用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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