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关于2015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18 点击数:

陕师培〔2015〕1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教人厅〔1997〕6号)《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2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简称省高师中心)负责本次培训与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我省受理报名工作的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培训报名由各高校人事(教务或教师发展中心)部门统一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各高校自行负责,参加培训与考试的高校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5年9月22日至28日,请各高校于9月28日前将本培训点参加培训与考试的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报省高师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费用

岗前培训费用按原标准执行,为60元/人·科;考试费用为25元/人·科;西安地区高校直接到省高师中心交费报名,其余地市按照附件1要求在所属地指定高校报名。

五、培训安排

1. 报名结束后,省高师中心将于9月底统一安排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并划分西安地区高校教师的具体培训地点。

2.集中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由各培训点高校负责通知培训学校。

3.各高校自主安排的培训内容,平时考核成绩由各培训单位综合评定(培训考核表见附件3),并应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培训点高校和省高师中心备案。

4.各高校应于2015年下半年完成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确保明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培训与考试使用统编教材,请各校自行与西北大学出版社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5287。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华岭、季兴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029—88302524 spzx2524@163.com

韩润社(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29—88668691 snjszg@126.com

杨红庆(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29—88668691 snjszgzx@126.com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9月18日

电话:0912-3448833(办公室)/3510107(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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