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职院人事函【2015】14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担任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以上,一直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且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其他任职条件的人员。(其中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级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间取得)
二、具体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按照《教师法》和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要求以及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对于后取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的人员,申请晋升高级讲师者,在符合其他任职条件的情况下,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15年。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三)外语条件:
取得规定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免试条件按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计算机条件:
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必须通过13个模块中5个模块的考试)或符合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规定免试条件者。
(五)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科研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要求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当前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论著三篇(本)作为代表作。
论文成果必须由申报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角色发表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刊物);每本论著成果必须是申报人撰写6万字以上,且属于公开发行的专业著作、教材或主编的校本教材,计算工作量时以论著版权页载明情况为依据。
(七)其它条件
1、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优秀的需附人事部门批复文件)。
2、计划生育审查合格。
3、《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的相应规定。
三、需准备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一式七份。不得手填,装订成册。
2、申报人员简况表,一式三份。不得手填,A3纸张打印。
3、相应支撑材料。
4、规范制作的电子化评审材料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四、时间要求
1、2015年10月27日,经各部门初步审查通过的参评人员,提交纸质材料至人事处,同时领取“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账号,并于10月28日完成网上申报。
2、10月29日,各部门完成对网上申报材料的形审。
3、10月30日,按省上通知,报送材料。
附件: 1、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2、评审表
3、简况表
4、榆林市干部职工晋职评先调动招转计划生育政策审查表
5、原件夹目录
6、职称申报材料袋目录
7、职称申报材料袋侧封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9、外语免试审批表
10、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若有疑问,敬请咨询
电话:0912-3448825 吕建永 王泓皓
人事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