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副教授条件
一、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
4、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5、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教学水平
1、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
2、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程一门,成效显著者,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3、受聘讲师期间担任过一门实践课的讲授任务,具有熟练的动手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公共课教师除外)。
4、指导过青年教师,或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三、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基层组织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 对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同时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必须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期刊、专著等业绩成果需在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
② 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③ 获得省部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④ 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者。
⑤ 对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同时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纵向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横向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8万元以上(理科5万元、文科3万元)。
四、完成了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且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六、转评副教授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晋升讲师条件
一、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1、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无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4、具有博士学位,经过3个月以上的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自受聘为教师之日起认定其讲师任职资格,但应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教学业务能力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公共课160计划学时;专业课120计划学时)。
三、科学研究能力
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
说明:
1、论文必须为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纸质原件,各种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及出版通知等不能提交做合格成果。
2、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期刊、特刊、专利、专辑、论文集等形式。
3、期刊、专著等业绩成果需在2014年10月31日前取得。
四、必须具备的证书
1、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需通过4个模块;免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或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
3、职称英语合格证书(免试:英语专业或通过六级考试)
五、完成了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六、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七、须有有两年合格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经历。
晋升助教条件
一、具有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二、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