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按期完成我院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作者: 时间:2017-05-18 点击数:

近期,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通知》,我院人事处按时完成了所有在编人员2014-2016年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并对每个人的缴费基数进行仔细计算,顺利通过了榆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的审核,保证了我院所有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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