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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纪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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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1

院属各部门、各党总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耘

副组长:龙云、李丰玉、辛田、马海树、王学海

成员:刘凤山、高宏、白万才、刘治平、王全、

杨晓鹏、马学慧、高源、李文华、李海涛、

延安、柴建宏、袁西成、陈拓其、付瑄、

李建法、王继恩、曹永军

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检委。

办公室主任:刘凤山

成员单位:党政办、纪检委、组宣部、人事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院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一名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报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会议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中共榆林市委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部署,细化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

3、研究制定拟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方案,提出实施意见。

4、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通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5、研究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6、通报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情况。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专用会议记录本,负责对小组会议情况的记录、整理,制作会议纪要,向领导小组和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

(五)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活动资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归档保存。

 

 

中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