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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教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方案

来源:教务处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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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17

为了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教科研水平和立项课题质量,保证课题立项工作科学、公正、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该项目立项评审方案。
一.评审安排
1.时间:2014年4月23日(周三)14:30.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 评审要求
1.评审活动坚持客观、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课题申报表填写正确、规范,装订整齐;
3.课题名称表述科学、规范;
4.课题关键词确定准确、清晰、具体,概念界定清楚,可操作性强;
5.研究目标是对课题研究达到理想的预设,研究内容要与课题相吻合,与目标相照应,不能两者混为一谈;
6.选题范围应和教师本人目前从事的岗位密切关联,即不能脱离“个人课题”的范围。
三.评审程序
1.成立评审小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辛田任组长,科技处处长高源、教务处负责人杨小鹏任副组长,聘请全校具有一定课题研究经验和较高科研能力的教师作为评审组成员。(拟聘人员:辛 田、高 源、杨小鹏、李文华、王继恩、陈拓其、李威君、李建法、王继武、段宏)
2.课题主持人的资格审定。课题主持人的资格认定按我院相关文件执行。
3. 评审前的准备工作。教务处、科技处对申报者及《立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在此基础上,分类编号、统计,为评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4.由课题主持人汇报课题要点,评审小组对课题进行打分,去掉评委打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根据评分结果组织集体评议,决定是否立项,确定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
5.以科技处和教务处名义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6.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科技处、教务处教学科负责推荐申请为省、市、区级研究课题。
四、评审的信度保证
公布评审结果之前,评审小组任何成员都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结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小组报告(异议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评审小组对异议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科技处 教务处
                  2014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