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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来源: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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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9

“五一”将至,接省市纪委通知,为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

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发生以上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三、从现在开始,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四、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检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五、欢迎群众举报,接受广泛监督。

举报电话:3456029

举报邮箱:1248545698@qqcom

中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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