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0-10点击数:

   校本部各系部、神木校区

  推动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鼓励与引导我院大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活动,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自主研发能力,根据《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本部各系部及神木校区全日制教育在校学生。在校时间不满一年的毕业班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系部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与人员一般控制在2—5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

  3.申报项目需有专业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申报者需在老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结题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

  三、项目审批

  1.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系部评出项目的《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于科技处。

  2.11月下旬科技处将组织评委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现场进行不超15分钟的PPT汇报,简要介绍项目的核心内容及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情况,同步展示项目作品,并回答评委提问。经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学院将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3000元。优秀项目学院将推荐参加校外相关竞赛,并视情况追加完善项目的后期经费。

  3.神木校区项目由神木校区科技处初评后于11月下旬报学院科技处联评。

  四、项目管理及结题

  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可视情况预借部分经费。

  项目完成后,需填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结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系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科技处验收、审批后,正式结题。项目结题后作品所有权归学院,由科技处或系部在专门场所存放、展示。

  结题后项目的各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按预算凭正规发票报销。劳务及咨询评审等费用不予报销。

  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项目申报,号召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大力营造我院大学生的科技活动氛围。

  (申报及结题所需表格可在科技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高勇    电话:3456017  18091207885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16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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