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榆林市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23点击数:

   各县区人社局、科技局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引领、创新转型”战略,表彰我市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市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榆林建设服务,市科协、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榆林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73月初,评选工作启动;45月份进行学术论文的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工作;67月份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和颁发奖励证书。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届申报学术论文的时间期限为20151月起至20161230日截止。凡在此时限内由国内外刊物公开发表或由省、市级学会参与承办的内部刊物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和交叉科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同时,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科技管理、科技咨询论证和科技建议等软科学方面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申报。一般性的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高新科技产业简介、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科普短文、统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等不在评选之列。

  三、优秀学术论文的表彰

  对获奖论文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

  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的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榆林市第十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论文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市科协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分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科(部)室负责人组成。

  五、几点要求

  1、每项申报学术论文由省内、外或市内、外同行学科一至二名专家签署评审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至二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位高级以上的职称专家填写的意见。

  2、申报表中应注明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要把好初评推荐关,要组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初评后推荐上报,并按初评意见排出先后顺序。

  联系地址:榆林市政府四楼科协

  联系人:李秀芳09123895250 18591266999

  拓媛09123891909 15691230036

  邮编:719000

  附件:1、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3、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4、学科代码(榆林科普网下载查阅)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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