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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中心命题、考试与阅卷工作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18 [来源]: [浏览次数]:

继续教育中心命题、考试与阅卷工作制度

命题与考试是教学培训常规工作之一,是继续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学、考、评”每个环节都能科学、合理、公正地实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命题

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一般采取自主命题形式,要求如下:

1、命题一般是在老师讲课的基础上,依据培训内容和学员实际情况,由专任老师完成。命题应准确定位并把握难易度,力求能真正考出学员水平,检验出培训效果。

2、命制一套题一般由三个人完成。一个人命题,两个人审稿。命题人要和讲课老师充分沟通,并依据讲课老师提供的重点自主命题,审稿人每人必须先把命制好的题做一遍,对发现的问题如表述的错误、题号错位重复、难易失衡等,及时与命题人沟通,命题人要及时更改。并在考试前2-3天内完成命题、审稿及定稿。每次考试题教务科都要以电子版的形式存档备查,并逐步建立试题库。

3、试卷命题人、审核人在命题—送交继续教育中心教务科印刷—分卷—开考前整个过程中都要做好严格的保密工作。

4、按照《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2017修订稿)》给予命题人和审稿人每套题计2课时;试卷出现重大失误如知识性错误、题目无法作答或多题漏题、题号重复等,扣除责任人1—2课时。

二、考试

1、每次考试都要召开考务会,由教务科布置考试有关工作,拟定考试安排表如监考教师、考场等相关事务。

2、每场考试一般安排监考2人,每次考试一般安排巡考2-3人。监考员必须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要清点参考人数,并在考试开始后的30分钟之内将该人数上报巡考人员,考试结束后要在试卷封头写好考场编号和监考人员签名;监考员对试卷内容不做任何解释,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的询问应答复;如果监考员发现舞弊,应如实记载事实,并按《考试规则》有关条例处理,将情况向巡考或考务办报告;监考员不得在考场上看书纸、手机,不得打瞌睡,不得走出考场,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考试终了时间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学员,时间一到应立即让考生离开考场,认真收集,且到考务办装订好试卷,不得错、倒、反、漏装试卷。

3、按照《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2017修订稿)》监考每场次计1课时,巡考每次计1课时。监考员违反上述第2条相关规定时,扣除责任人1课时。

三、阅卷

1、凡继续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考试,由教务科组织专业老师进行集体流水阅卷,阅卷组长进行具体的流水分工;为确保阅卷工作的严肃性,不允许学生参与阅卷工作;阅卷组要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按标准阅卷,努力减少差错;教师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试卷考分,如有差错,要改考分,须征得阅卷组长同意;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阅卷组长负责管理阅卷教师及试卷,并指定专人登分、抄分、统分及核算,发现阅卷不正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按照《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2017修订稿)》给予阅卷老师每份试卷计0.1课时;阅卷老师违反上述相关规定,出现错误的,对责任人扣除1-4课时处罚。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