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6-11 点击数:

教材是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保障教学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科学合理的选用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学院对教材实行由教务处统一采购、集中管理的形式,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教材的选用

1.优先选用优秀的全国统编、行业重点、获得国家奖励的教材及国家“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以保证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2.每门课程均应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由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选用的教材,各系部汇总后报教务处。

3.当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修订时教材也应随之重新选用。

二 教材的订购

1.学院成立教材采购招投标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教材由采购小组统一进行招标采购,全院教材由中标单位集中采购。

2.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填报《开设课程及使用教材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征订下学期使用的教材,原则上要在本学期末购回。

3.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并填写教务处下达的开设课程及使用教材表。《开设课程及使用教材表》包括教材名称、书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学生数量、教师数量、使用班级等项目。

4.教材科工作人员汇总各系部上报的使用教材表后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交于中标单位统一征订。

5.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与本学年中标书商进行联系、采购。

6.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7.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8.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三 教材保管发放与领取

1.教材运达后,应及时清查、核对、入库,妥善保管,保证教材库整洁卫生,堆放有序。

2.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根据各系部上报的教材使用表制作教材领用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

3.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四 教材费的管理

1.教材费于新生入学注册时一次缴清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取、管理。

2.预收标准

三年制、五年制:600元/人。

3.休学学生:预缴的教材费不结算结清,复学时不再收取当学年教材费。

4.学生中途退学、转学时,学生应持教材费票据到教材科办理结算手续,由教材科出具结算手续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手续,多退少补。如遇丢失教材费票据,不办理退费手续。

5.教材科定期对教材费用进行结算,及时掌握学生教材费用结余情况,教材费用不足时应以班为单位及时补交;教务处每学年结束前向各系部各专业发放学生教材使用清单;余额毕业前以班为单位系部汇总后,经教务处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持教材费票据和教材科出具的结算手续到财务处结清。

五 其它

1.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2.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3.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书页破损、印刷不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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