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陕西省科协技术协会 时间:2016-04-23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已开始,该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现将《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协发〔2016〕学字1号)转发各有关部门,请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论文申报条件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请有符合条件论文的老师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评审书》(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初评,按比例初评入选的论文于6月30日前在网上申报评奖。

《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评审书》在科技处网站或学院群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张玲 电话:0912-3456017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16年4月22日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科协发〔2016〕学字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科协、人社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表彰我省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在自然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全面建设“三个陕西”服务,省科协、省人社厅将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6年2月,评选工作启动;2016年3月至6月论文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2016年7月至8月组织专业评审;2016年10月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对象

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可以申报。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对指导陕西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三、表彰奖励

获奖论文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成立陕西省第十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科协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蒋庄德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力军,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呼燕和省委科技工委书记、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五、评选要求

各初评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吃透精神、广泛征集、严格把关,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登陆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进入“学会管理与服务系统”在线填报《评审书》。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使用已有账号,其他单位使用公共账号(联系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获取)。

(二)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相同学科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须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三)申报表中的“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意见”栏目须由作者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推荐单位在初评时,其学术工作委员会要组织机构健全。初评推荐工作要由学术带头人、教授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要由知名专家、高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担任评委,确保初评机构的权威性。

(五)初评推荐单位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应依次控制在参加初评论文数的5%、20%、50%左右。在上报前按学术工作委员会评审投票结果排出先后顺序,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内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赵文娟 029-87291304(87291629)

邮 编:710006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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