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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活动方案

作者:时间:2018-05-07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号)精神,办好我校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职业教育的历史沿革,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秉承“励志、躬行、崇德、尚能”的校训,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以“职教改革四十年 产教融合育工匠”为主题,确定活动重点,发挥各自优势,集中展开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简朴务实的活动,正面宣传和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正确认识和准确定位,全员宣传职业教育以德为先、德技并重的教育理念。

二、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18年5月6-12日

2.主题:职教改革四十年 产教融合育工匠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职业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 长:李丰玉

副组长:辛 田 马海树 白万才 王树雄

成 员:刘凤山 高 宏 杨小鹏 李海涛 马学慧 高 源 尤建伟 常庆磊 柴建宏 延 安

李建法 陈拓其 李威君 段 宏 王继恩 曹永军 杨海浪 王庆喜

四、活动内容

(一)展示职业教育成就活动

1.展示职教成就。活动周期间,各教学院系、部结合实际,着重宣传职业教育发展的成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通过现场技能表演、实物作品展览、现场参与互动、成果展板展示、视频影像播放、职业教育微视频等形式,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职业教育的历史沿革,鲜活地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展示职教师生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加深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了解和支持,增强职业院校学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

2.讲述职教故事。各教学院系、部要积极邀请劳模、技能大师进校园、举办讲座、组织优秀校友回访初、高中母校等方式宣传职业教育。重点宣传劳模、技能大师数十载精研专技、孜孜不倦修德强技的故事,让学生走近劳模,学习劳模精神与大国工匠精神;宣传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故事、优秀校友故事,展示职业教育改变命运,技术技能带来成功与幸福;宣传良师育人、校企办学、社会捐资助学故事,诉说坚韧中坚守、拼搏中进取,平凡而伟大的职教人生。

3.展示学生技能风采。组织开展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参赛获奖宣传,展示师生风采。加大技能竞赛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以赛促教的经验成果,让群众和学生充分领略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宣传职业教育以德为先、德技并重的教育理念。

(二)职业教育体验日活动

1.“走进校园体验日”活动。各教学院系、部要结合本部门特色活动,开放校园,邀请媒体、家长、普通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用人单位等各界人士深入学校,参观专业实习实训场地和名师工作室,观看技能大赛、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获奖师生技艺展示、学生作品展示、办学成果展示、校园文化展示,播放办学成就视频,进行专业招生招工咨询,聆听优秀毕业生返校做成长报告等。通过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让群众充分领略职业院校师生风采,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

2.“走进社区体验日”活动。各教学院系、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联合相关企业,走进学校所在社区的广场、公园、展馆等,进行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和学校招生就业咨询,展示办学实力,展示学生娴熟专业技能,展示现代职业教育将会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新变化。运用所学专业技能现场为民服务,让普通百姓现场体验职业魅力、感知职业教育与衣食住行的密切关系,激发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技能、重视职业教育。

(三)职业教育全员宣传活动

各教学院系、部各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制作宣传海报,编制宣传读本,印制宣传资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展示职业教育的魅力。宣传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并可结合各教学院系、部实际不断丰富。

1.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宣传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

2.宣传职教成果。宣传职业教育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脱贫、“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技艺等发展战略中的重要贡献。展示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院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成果,反映各教学院系、部发展职业教育的特色、亮点、成效。

3.宣传亮点活动。围绕活动周主题,重点展示各教学院系、部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展示各教学院系、部大赛风采,宣传职业教育以赛促教的经验成果。

五、职业教育活动周各部门职责

1.党政办

负责全面梳理十九大以来职业教育取得的成就和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

2.教务处

负责制订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活动方案、条幅内容,具体抓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各部门活动计划的落实。

3.宣传部

负责摄影、录像;向报社、电视台记者提供职教成果,围绕活动周主题,重点展示我院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负责活动周期间每日各系上报的文字材料、照片、动漫、视频短片、专栏或网站链接等信息的编辑与审核。

4.团委

负责组织开展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校园分享活动等;负责组织学生志愿者积极走进社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紧贴城乡居民生活的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感知职业教育服务现代美好生活。

5.科技处

负责“三创”科技展示;在校园网、院报等媒体宣传介绍我院科研成果;邀请名誉教授、创业导师来校做讲座。

6.学生处

负责活动周期间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活动向本校学生宣传职教故事、宣传优秀毕业生、优秀校友事迹;邀请优秀校友和典型毕业生举办励志报告会,对在校生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教育,转变学生就业观念,增强学生的就业信心。

7.各教学院系

负责制定本系活动周期间的详细活动方案、宣传计划;负责文字材料、照片、动漫、视频短片、专栏或网站链接等信息的采集、报送;负责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校园文化展示等活动,负责邀请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进校园;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赛项;负责邀请全校教职工或家属、学生家长、社区群众参观各实训基地、设施设备、观摩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竞赛及教学过程;负责组织师生积极走进社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职业礼仪展示、文艺演出、剪纸、绘画、插花展示、家电维修与咨询等紧贴城乡居民生活的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感知职业教育服务现代美好生活。

8.实训中心

负责开放实训中心各实验实训室;负责接待各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体验、观摩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9.招就处

负责邀请优秀毕业生、优秀校友、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进校园;负责在北广场设立宣传台,为参观的学生和家长发放我院招生简章和宣讲就业形势。

10.保卫处

负责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校园内外的秩序及安全(含车辆的指挥及停放)

11.后勤处

负责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学生家长、社区群众饮用水的发放,学生家长、社区群众用餐体验票的发放。

12.林学院

根据学院第四届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校区活动方案及日活动计划,并依照执行。

六、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系、部要根据学院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筹备,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活动周相关活动,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围绕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于5月3日12:00前将本部门活动方案及日活动计划、宣传海报、联系人以及专栏或网站链接等信息,以电子版方式分别报送宣传部和教务处。

2.营造职业教育良好氛围。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扎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职教活动,积极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校园网、微信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活动信息,营造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浓厚氛围。

3.夯实责任,保证各实训场所开放秩序。各教学实训基地、大学生活动中心在活动周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对外开放。

4.确保活动安全,及时总结上报。各责任单位在活动开展期间,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部门协调,完善安全措施。

5.活动周期间实行每日信息报送制度。

各责任部门在每天的具体活动中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的照片、视频及文字资料,执行“重大活动日报制”,重大活动每天向宣传部汇报活动过程,上交活动材料(含电子版),宣传部审查后转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根据《通知》要求报省教育厅。

活动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于5月16日前将本部门活动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如引用其他媒体文章,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

6.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主义。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http://www.yulinvtc.com.cn/

联系人:秦国庆 赵潇(宣传部)

电 话:0912-3456028

邮 箱:344076317@qq.com289275704@qq.com

联系人:王庆喜(教务处)

电 话:0912-3448831 13720680976

邮 箱:475195958@qq.com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2日